选官制度
不站立场,不涉意识形态,用干货来对比一下明清的官员选拔制度。
明朝
明朝选官主要是靠科举取士。永乐以后,天下士人皆趋于科场,明初正值用人之际,选拔优秀国子监监生任以官职,也是补充官吏的重要未源之一。
科举做官视为入仕正途,以少量的国子监监生和捐班辅助,并且明朝官场形成了一个以科举出身为荣,鄙视捐官的风气,中枢和地方的重要官员清一色科举出身,内阁和御史这种清贵的官职更是非科举不可,捐官做到知府就顶天了。
虽然明朝极端重视科举也带来了很多弊端,但是总体而言,科举给读书人一个公平的读书上进的渠道,并且科举出身的官员最起码也受过十年的教育,学识不成问题,不会出现清朝那种知府大字不识,总督看不懂公文的笑话。
再来看清朝
清代在科举之外,有着大量的捐官——就是光明正大的花钱买官!!
清代捐纳制度,始于顺治朝,完备于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泛滥于咸丰,同治两朝,与科举,荫袭保举同为清朝选拔官僚的三大途径。
捐纳制度虽具有“补科目所不及”和稳定封建统治秩序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严重的弊端。经过康、雍、乾三朝的开办,这些弊端暴露得非常充分。每次开办捐例,捐钱卖官鬻爵的人都趋之若鹜。
毕竟清朝捐官把当官变成了一个好生意,捐官花费其实不多,康、雍、乾三朝捐纳一个知县,只需银四五千两,当时社会上拥有数万两以上家资的不下百万人,且知县是一方实权诸侯,任职一方,经手钱粮,办理狱讼,有海量油水可捞,且收受孝敬不算贪污,所以几年内就可以把捐官所花费的银子收回来。
用现代的思维想想,拿出一百万来,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买个市长,然后就可以肆无忌惮的贪污腐败,把市里面的企业统统搜刮到自己名下,这简直是荒诞剧情节。
正规出身的科举官要“十年寒窗苦”,所花费的精力更是无法估算。而有钱人捐纳只需花上一笔钱,就可以得到一官半职。康熙时,捐官只需到部学习三年,到省试用一年,四年期满后就可以补官,比正途出身的举人、进士们不知要快上多少年。
所以,大多数地主、官僚、殷实之家多乐意花钱为其子弟捐官。此外,当时除了道、府、州、县的一把手捐费较巨外,其他公安局长教育局长等官职价格一般都比较便宜。
如果本身就是秀才举人,再花钱买个县长,乾隆时只需银千两,即买个工信部的项目审批司司长,买个最高法院的法官,买个驻法国大使,也不过四五百两。因为捐费不贵,所以报捐者很多。一些大地主大财主几乎垄断了道、府、州、县的官缺,把国家的县,府名正言顺的变成自己的产业。
光明正大的买官,明码标价,童叟无欺业界良心,论官员敛财收入,我只服清朝。
参考资料:《明朝科举制度》、《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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