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了姓名,为何还要另取个“字”?原因很多人都想不到

我国古代的人对取名字都是很有讲究的,有名、字有的人还有号。那这三者究竟有什么关系呢?用一句话概括为: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号以明志、斋室寄情。古人为什么取了名还要取个字?

《说文》中对于“名”的解释是:“名,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意思是在黑黢黢的晚上,不好辨认人,所以就用口呼唤他的名,所以拥有一个名是非常必要的。从周代开始,人们在取名之外,又多了个取字的程序。《礼记》中就说:“幼名,冠字”,就是说小北鼻都要起名,长大到了行冠礼的时候就取字。女子到了可以出嫁的年纪(15岁)时行及笄礼,家长也要给她取字。

在唐朝为了避讳“世民”两个字,遇到“世”字则中间少写一竖。“民”字少写斜钩。或“世”用“代”、“民”用“百姓”代替。有犯帝王名讳竟被杀头的。有的人尊此礼达到迂腐的程度。谋朝有人其父名中有“进”字。竟然放弃了进士的科举考试。为了方便别人称谓,本人在名外另起了字。字的起法一般遵循对名的进一步解释、意义的进一步提升、名的含义过高进行降调等方法。

另外,为了尊重别人,一般不直呼其名,也不称字,而称其别号。号和名不一定有必然联系。例如陶潜号五柳先生,苏轼号东坡居士。此外,有人认为称字、号还不够尊敬,于是就以官职、籍贯来称呼,如杜甫被称为杜工部,袁世凯被称袁项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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