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蠡」计然七策(中)

「范蠡」计然七策(中)

计然

计然是春秋时期著名的战略家、思想家和经济学家,计然并不是其真名实姓,而是取善于计算运筹的意思。据说他是老子的弟子,博学多才,无所不通,尤长计算。《史记·货殖列传》说范蠡曾拜计然为师。他教给范蠡《贵流通》、《尚平均》、《戒滞停》等七策,这大约是中国古代最早的商业理论。

范蠡学习了计然七策后,只用了其中五策,便使越国强盛,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范蠡在感叹之余,认为计然七策既然用于治理国家有如此奇效,也应当可以用于成就自己的事业。于是,在灭吴后,范蠡携西施一同离开越国,到齐国自称鸱夷子皮,至陶邑(今山东陶县)改名为朱公。他运用计然七策,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子孙继承其家业和经营之道,遂至巨万,所以后世都将陶朱公视为商人的祖师。

范蠡

(接上)

卷十:笃义

计然:

齿下不明,久后徒然溷赖。当场既允,转身何必趦龃。

译文:

签署买卖协议,如果交易条款写得不明确,那么过段时间后,对方不履行协议,你也没有办法。当场就答应或做出了承诺,过后再犹豫也毫无用处。

范蠡:

交易之时,即要讲明价格银水,若含糊图成,齿下不清,至会账必然溷赖争竞。买卖允与不允,决于当时,既已成交,转身鬼相嗟怨,此皆非君子之谊也。

译文:

做生意,在达成交易之时,一定要把价格、折扣等问题讲清楚。如果一味追求达成交易,任由各项条款含糊不清,等到付款、清账时,一定会发生混乱,有人就会赖账,以至于发生不必要的争执。买卖是否交易,交易是否进行,须在当时当地做出决定。协议达成以后,再犹豫徘徊,或私下叹息、埋怨,这不是君子交朋友、做买卖的方法。

卷十一:和世

计然:

和能处世,俭能治家。

译文:

待人和睦,是一个人的处世之道;生活俭朴,能使家业兴旺、发达繁荣。

范蠡:

心性和则气血理,气血和则病不生,骨肉和则无戕。处人和则无争,家和则道昌,国和则治强,四海和则万邦宁也。

译文:

一个人心性平和,那么维持他生命的动力和血液就能按其固定的规律运行。气血通畅,就能百病不侵。骨肉相和,则身体无恙。一个人若能待人和睦,那么就不会与人起争端;一家人若能和睦相处,那么家业必然兴旺;一个国家的人民若能和睦共处,那么整个国家就繁荣昌盛;世界各国若能和平共处,那么四海之内就会呈现出一片祥和、安宁的景象。

卷十二:守规

计然:

爱身须守法,保有在安常。

译文:

一个人若是爱惜自身,那么就应当遵守现行的法律法规;一个人若想保有自己的财产,那么关键在于保持一颗安稳、宁静的平常心。

范蠡:

要求辱不加身,凡事依礼守法。欲保不失所有,切戒妄想贪求。

译文:

希望屈辱降临到自己身上,那么处理任何事情时都应当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希望保护自己的财产,使其不受损失,那么就应该摒弃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和对财富的贪欲及不当奢求。

卷十三:沉气

计然:

便宜莫买。浪荡莫收。

译文:

便宜的东西一定不要买。浪荡之人拿来的东西不可以收下。

范蠡:

物件真正者,要买须先付定银,然后求索。若价廉迁就,物非低假,恐来历不明,衣非殡衣即盗赃也。为牙者当止客买,免贻后患。

旅中家仆,百凡所托,苟非其人,盗货而赖主家者有之,伺本主出门盗财物者有之,不可不慎。凡人故无根无保者,切不可收,亦勿怂成。若客魆地自取,亦须谨防,毋以心腹相待。

译文:

来路正当、品质好的货物,如果要买的话,一定要先付一部分定金,然后才能请求取走。看起来似乎是很难得的东西,如果因为价格很便宜就迁就着买下来,那么这货物不是假冒伪劣,恐怕就是来路不正。衣服如果不是死人所穿的殡衣,就一定是盗窃而来的赃物。作为中间人,一定要阻止客商购买这些货物,以免留下后患。

主人外出旅游,家中大小事务都托付给了仆人,如果这仆人不是好人,将盗窃来的钱财统称是主人家的,或者借着主人出门的时机,盗窃财物拿来出卖的也有,所以收购货物时,不能不小心。如果卖主没有根据也没有担保人,那么千万不可以收下,也不可以鼓动、怂恿达成交易。如果客商行为诡异,好像总要躲在黑暗处,那么一定要小心提防,不可以对这种人推心置腹。

卷十四:仕怨

计然:

以心度心者少,以德报德者稀。劣御报德,犹如挟山超海之难。好意救焚,恐堕指鹿为马之术。

译文:

以自己的内心来体察别人内心的人,少之又少;用可以积下恩德的好事来报答别人恩情的人,比较少见。想以卑劣的行径来报答恩情,犹如想挟着大山跨过大海一样,是不可能实现的事。好心好意在别人危难时来帮助他,最后却恐怕落入了别人指鹿为马、颠倒黑白的圈套。

范蠡:

客之投主,宾有益尔,其至诚至德,无间然焉。但主家不能体心,侵渔客体,甚有负其美意云。既坏之经纪,虽怀报客之恩,然行止有亏,不能服人,徒有心而力不及耳。客见主家落薄,债集讼缧,务垂慈悯而救援之。但主不体心,惟图目前之急,而返恣好诡,侮弄诓掣,所谓恩多反成怨矣。

译文:

有客商来得此处,实际上带来很大益处,而且客商诚实守信、品德高尚,如果主人不加猜疑,就可以得到很大好处。但如果主人不能体察客商的内心,结果侵犯了客商的本意,这就极其伤害并辜负了客商的好意。名声已经毁坏的经纪人、中间人等,虽然在内心里想报答客商的恩情,但是其行为举止已经有了亏欠,无法让别人信服,有报恩之心却无行动之力。客商见到主人家没落,日益困难,债务已经积累到被上告至官府,甚至有可能下大牢的地步,本来私怀仁慈、怜悯的心情,想救护、援助主人家。但主人家却不能体会客商的本心,只顾眼前利益,解决燃眉之急,反而恣意妄为、玩弄诡计,欺侮牵制、阻挠客商,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恩德施得太多了,反而结成了仇怨。

卷十五:适援

计然:

阴消之辈不堪扶,暴溺之流还可援。

译文:

阴沉、消极的人是不值得去扶助的;偶尔失足的人,如同突然落水的人,是可以援助的。

范蠡:

无算计无志之人,承祖父之基,蚕食殆尽者,绝不可扶。若平昔有能有干,偶遭横祸,丧本倾家者,期后还当复发。

译文:

不懂得计谋、不做计划、没有志向的人,继承祖上留下来的遗产,一点一点坐吃山空,这样的人是绝对不值得扶助的。假如平时非常有能力、有才干,突然遭遇无法预料的灾害,丧失了本钱,倾家荡产,这样的人以后还会再度发达,所以可以施之以援手。

卷十六:藏锋

计然:

逢人不令露帛,处自亦宜藏钞。

译文:

在外遇到别人不要露出钱财,即使独自一人时,也应该将钱财隐藏起来。

范蠡:

乘船登岸,宿店野行,所佩财帛,切宜谨密收藏。应用盘缠,少留在外。若不仔细,露帛被人瞧见,致起歹心,丧命倾财,殆由于此。居家有财本,积亲友见之,或来求借,不惟无以推辞,若拒之必开其怨隙也。

银钱多在目前,遇物必买,当俭亦丰,当省亦费。至于一旦穷窘,求友固难,求妻不易,何莫平素积藏,少荡已心,少炫人目,诚哉财宜藏也。

译文:

坐船上岸、住店或在野外旅行时,所携带的钱财,一定要谨慎的收藏起来。所需用到的盘缠、路费、花销等,可以留一少部分在外面。如果不小心,钱财露在外面被坏人看见,于是起了为非作歹之心,那么丢掉性命、失去财产,都是因此而起了。住在家里,如果有了钱财,不藏匿好而被亲朋好友看见,很有可能便有人来借钱,请求帮忙,这样不仅无法推辞,而且假如不肯的话,必定招致他人怨恨,滋生相互之间的矛盾。

钱财若不放置起来,而置于手边眼前,遇到东西必定购买,这样本来应当节俭的,也变得浪费起来。一旦变得穷困、窘迫时,请求朋友帮助本来就非常困难,请求妻子也很不容易,那么为什么平常不积攒一些呢?不要让自己的心放纵,不要爱炫耀。财产应当隐藏、储蓄起来,这是非常有道理的经验啊!

卷十七:眼锐

计然:

穷莫易守,钝莫废常。

译文:

身处困境时,不要改变自己做人的准则;时机不成熟或未来临时,不要放弃自己平常所坚持的志向。

范蠡:

清操洁白者,虽遭极窘,不可易志,变而为贪。锐志向上者,或因时钝,不可自辍,失其所素。苟若变易初心,前功尽废,惜哉。

译文:

一个品行端正、清廉的人,即使遭遇到极为窘困的境况,也不可改变自己做人的准则,变成一个贪爱财物的人。一个志向高远、积极进取的人,如果碰到时机不利的情况,不可以自甘堕落、丢弃平时所坚持的志向。倘若改变自己最初的做人原则或志向,就会前功尽弃,这实在是很可惜的。

卷十八:防患

计然:

争先忧者无忧,患预防者不患。

译文:

抢在他人之前忧虑即将发生的危险的人,在危险来临之时就不会再产生忧虑;在危险未来临之前,就已经做好预防措施的人,等到危险来临之时,也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范蠡:

凡事当备其未来,则临期不受其跼蹴。凡患当防其未然,则祸害不至于深重。若茫然无知则患大,坦然不备则事急。俗云“未有水来先做坝”,此之谓也。

译文:

凡事都应当在它未发生之前做好准备,那么一旦发生就不会手足无措。但凡会遇到的危机,要在它未发生之前就做好预防措施,那么当危机发生时,所造成的损害必然是最轻的。如果对将要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那么本来可以避免或降低的损害就会扩大;如果明明知道却不采取任何措施,任由其发生、发展,那么原来可以从容应对的事情也会显得很急迫。俗语说:“洪水没有来临之前,就应该修筑好堤坝。”,就是这个道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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