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占领了东北其后又占领华北、中原、华南大半领土。
以一九四三年一年日本对我国铁砂、生铁、煤炭三种矿产的掠夺量为例,即分别为一千零六十五万吨、一百八十一万吨、五千零七万吨。
一九三二年至一九四四年期间,日本从东北即掠走煤二亿二千三百万吨,生铁一千一百万吨,钢五百八十万吨。
从一九四○年至一九四四年,关东军从东北农民手中强征出荷粮三千六百万吨,其中一千一百三十万吨运回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