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02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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