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时候的穷人没钱娶不起妻子,用这类办法传宗接代

在我国古代的各个朝代中贫富差距都是十分的巨大,像当官的有权的基本上都是富裕的家庭,大部分的人是能够吃饱穿暖过点小日子的,但是也有很多的人连吃饭都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在古代由于人们基本上靠天吃饭,所以有时候发个洪涝灾害,干旱灾害就把一个家庭给毁掉了,再加上封建社会的剥削,所以很多的人是穷的叮当响,这个时候饭都没得吃,更别说娶妻成家啦。

在古代是十分看重人口数量的,而且那种大环境下的男尊女卑观念根深蒂固,女性是没有丝毫的权利,基本上都是被当做传宗接代的工具,所以就会遭到一些非常不人性的待遇,上层贵族的人还好说,女性基本上也会过上一个好的生活,但是对于穷人这一层来说,就出现了一个非常违背伦理的事情,那就是“典妻”。什么意思呢,就是把妻子典当给别人来传宗接代。

这种流传在穷人中的传宗接代方法是受到人的抵制的,但是没有办法,因为穷,所以既然有需求就会有供给,穷人们不够钱娶老婆,就会攒钱典当别的穷人的妻子,作为供给的一方,也是因为穷,没钱过日子,就把妻子典当给别人,一来能挣点钱,二来也能够少养一个人,当然这种勾当是没有人性的,但是除了女性在中间受到屈辱之外,双方都是获利的,官府也管不了这种黑暗的勾当。女性在那个时候反抗带来的结局只怕会更惨。

典妻并不是把女性卖给对方,而是双方会规定一个时间段,在这段时间里面可以传宗接代,然后还会留给对方抚养小孩子的时间,基本上都是三年到四年的时间。当然这种黑暗的勾当也不是随便就能进行的,中间会有一个中间人进行牵线搭桥。而且双方会找一个公证人当场画押,确保双方不违反其中的规矩。“典妻”这种行径是违背伦理道德,因此很多的朝代也都明令禁止过这种现象,但是屡禁不绝。因为贫穷,为了传宗接代才会选择这种方式。

到了清朝的时候,这种方式仍然存在于穷人之间,但是朝廷已经开始管制这种行为,如果有人跟官府说有人做这种事情,那么除了受害的女性,双方的人都要受到处罚,包括肉体和经济的处罚,本来就穷还要罚钱,所以慢慢的穷人们就打消了这种主意,开始努力挣钱娶一个老婆过一个小日子。由此可见封建制度下黑暗的事情,对女性不公平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太让人痛恨啦。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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