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语教育即语文教育,其范围包括:读音标准化、统一国语、研究方言、沟通边语、普及识字、推行注音国字、拼译国语新字、促进言文一致等八个方面。1926年,国民政府即已开始推动“全国国语运动”,着手普及国语教育及促进文言一致的改革。尔后,有感于注音识字普及后,民众就有阅读报章的能力,则“吾党同志宣扬主义就有可以深入民间之工具”。1941年4月1日,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乃通过《积极推行注音识字运动,期于五年内普及注音识字,彻底扫除文盲,以宣扬三民主义,促进抗战必胜建国必成》一案,并将识字运动列入党在基层工作的纲领要务。
抗战时期内迁国立大学合影
抗战时期内迁的国立中央大学
为了能有效地推行国语教育,教育部除积极从推动国语师资训练、推行注音识字法、修订全国方音注音符号等方面着手外,1944年4月更扩大举行“国语运动周”,并印发纲领五条,令各省市厅局一律遵办。
五条纲领:1. 实行国音读字标准化,统一全国读音;2. 推行国语使能通行全国,并为外人学习我国语言的标准;3. 推行“注音国字”,普及识字教育以奠定民主基础;4. 推行注音符号,以沟通边疆语文;5. 研究国语教学法,以增进教育效率。
识字教育在抗战之际进入“推行时期”;识字教育运动之推展始自清光绪三十三年,孟昭常主张广设公民学校,教导不识字之成人,使之具备公民应有之知识,故被视为识字教育运动之先声。迄民国以还,识字教育运动大体可以分成四个阶段:1. 识字教育萌芽期(1907—1911);2. 识字教育提倡期(1912—1926);3. 识字教育发展期(1927—1936);4. 识字教育推进期(1937—1947)。教育部在1936学年度订颁《失学民众补习教育方案规定》,8月4日,经行政院第273次会议通过,令各省市遵照实行;9月9日,复由教育部订定办法大纲与实施细则。原预计至1942年7月止六年期满内,全国各县市失学民众将有1亿9千200万人可以受到训练。虽然此一教育史上的重大计划,因七七抗战而无法按照原定步骤执行,但政府西迁后仍积极令相关省市办理,并组织社会教育工作团、中小学教师服务团,进行扫除文盲与识字教育的工作。自1937学年度至1945学年度,识字教育推进之总额,共计达66765503人。
七七事变
依照办法大纲,补习教育经费之筹措乃以地方自筹为原则,但对于边远、贫穷与状况之省市,中央得酌量补助。教育部于二十五年度起,即将之列入教育建设专款经费内。自二十五年度始的八年度,共计拨款170万9000元。
张宪文、张玉法:《中华民国专题史(第十册)》
编辑:南京师范大学中国史硕士研究生谢敏
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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