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谈《传习录》:王阳明心学的立论根基(关键要害处)

【原文】爱问:“‘知止而后有定’,朱子以为‘事事物物皆有定理’,似与先生之说相戾?”

先生曰:“于事事物物上求至善,却是义外也。

【讲谈】《大学》中有段话说:“知止而后有定”,能够知道止于一种理想目标,所止之地即至善,然后才有定力。

徐爱问:“这句话朱熹先生解释为“万事万物都有特定的道理”,好像与先生的解释不一致。”

面对学生的提问,阳明先生毫不含糊的回答道:在具体的万事万物上求至善,这正是孟子极力反对的、告子把义当作心外的状况了。

在儒家看来,《大学》的道理,即至善之道。

不过,在具体的追求《大学》之道上,

朱熹

王阳明

朱熹看重“物之理”,认为天下的道理应当在万事万物上求得。王阳明强调“心之知”,认为这个天下的道理就是至善,在万事万物上追求天下的道理,就是把义当作外在的东西了。

可以体会到,这段是朱熹思想和阳明思想的重大差异的直接表述。要领会其中的意思,要介绍一下孟子反对告子义在心外的观点。

孟子

告子

告子是东周战国时思想家,法家人物,曾受教于墨子,有口才,讲仁义。由于孟子在人性问题上和他有过几次辩论,所以他的学说仅有一鳞片甲记录在《孟子·告子》中。

告子认为:“对于仁义而言,仁是内在的,而不是外在的;义则是外在的,并不是内在的。”也就是说,人虽然具有仁的定性但并没有义的定性,因此对于人而言,义完全是外在的,比如尊敬长者,因为他年纪比我长,所以我才尊敬他,而不是因为我心里有个’尊敬他’的本性在。恭敬之心不是我本身就预有的,而是因为他年长于我这个外在的刺激带来的。这就好像一个白色的东西,因为它的外表是白色的,所以我认为它是白色的,这也是由于它外表的白给我带来的认识。所以说义是外在的。”

孟子的反问,“白马是白的和白人是白的并没有什么不同;但你对老马的怜悯,和对老人的尊敬,是一样的吗?你说尊长之义是长者带来的,是外在的,不是内在的。那我问你,这义是在那老人身上,还是在那尊长的人身上?”

对事物的判断,告子只看事实,孟子在事实之上添加了思考,多了一层价值判断,白马的白和白人的白,确实是一样的,这是一个事实判断,但老马的老和老人的老,不一样,融入了一层人的价值判断,也就是说我们应该尊敬这位长者。这说明尊敬长者,是内在的需求而非取决于外。

在万事万物上求至善,就像告子犯的“却是义外也”的一样,只看到万事万物的事实,而没有看到万物万物的意义是人赋予的。

【原文】至善是心之本体,只是’明明德’到至精至一处便是,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本注所谓‘尽夫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者得之”。

《大学》的主旨、儒学的基本精神,就是“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三项,上一节阳明先生谈到了亲民,这里阳明先生阐述对至善的理解,至善是心的本体,是“明明德”达到唯精唯一的程度后的必然结果。当然了,至善并不与具体的事物相脱离。“至善”是心之本体,阳明说的心,当然不是从生理学意义上所表述的那一团血肉之心,而是就心的功用和作用而言的,心是功用和作用是对外在、内在感知和反映,所以心所包容的内容,是所感知、反映之物“观念地存在”,心是人的意识。那么“至善”,就是人的意识对万事万物的最切合事理的能动把握。

这里有二点,千万不能忽视,一则什么是“最切合”,就是人的意识感知和反映万事万物之时,当心物融合的那一刹那,人心对事理的事实判断、价值判断与本然如此的自然事理,两者之间有一个契合宇宙黄金分割的比例,越契合黄金分割比例的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就越善,最接近、最契合黄金分割比例的事实判断、价值判断,就是是“至善”。

二是“至善”的来源,“然亦未尝离却事物”,是没有脱离万事万物的。物质、规律这些东西无论人存在与否,他都是在那里的,这是一个事实,对这个事实的认知,就是今人所说的唯物主义。但这些物质、规律的客观存在,在没有被人心所感知、反映从而成为“观念地存在”时,是没有价值、没有意义的死寂。这个世界万事万物,只有人的心——意识参与进来后,才有意义。这个时候,人的“眼睛”不仅看到大地,而且看到了“苍茫”的大地,不仅看到了海洋,而且看到了“浩瀚”的海洋,不仅看到了“太阳”,而且看到了“旭日”或“夕阳”;不仅看到了星星,而且看到了“天上的街市”,不仅看到了瀑布,而且看到了“银河落九天”。正如在《传习录》后面的内容中,阳明说过这样的话“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去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

未尝离却的事物需要人的心,去认识真相,去赋予价值意义,而这是阳明看世界的视角,是王阳明心学立论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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