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南阳诸葛庐,西蜀子云亭。孔子云:何陋之有?
刘禹锡作的《陋室铭》流传千古,脍炙人口。然而,诗文中的陋室到底在何地,一直以来都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历代学者也是各抒己见。
一、陋室位于定州
清朝学者王大年、魏权等《直隶定州志》卷一《古迹陋室》云:“州南三里庄南,唐刘禹锡筑。有铭。”宝琳的《直隶定州志》卷五《古迹·陋室》云:“或有谓陋室在江南和州者,《广舆记》然之。刘梦得本是中山人,其人甚迩,室安得远,今仍从《旧》志。”
当代学者卞孝萱不同意这种说法,他在《刘禹锡年谱》中说:“中山是刘禹锡的郡望,在他的一生中,没有到过那里”,所以说他在“定州筑室”,是站不住脚的。
二、陋室位于洛阳附近的荥阳
刘禹锡在《上杜司徒启》一文中写道:“小人祖先壤树,在京索间,瘠田可耕,陋室未毁。”京索,指京水和索水,在荥阳县处。卞孝萱据此材料,断定陋室即在洛阳附近的荥阳。
苍丁的《陋室铭考论》不同意卞孝萱的说法,他说:“《上杜司徒启》写于元和六年朗州司马任上,他曾在贞元十二年至十六年丁父忧而回家守制,年龄为二十几岁,正是年轻气盛,急于求进的时候,而且守制期间,囿于礼仪,想必不致写出《陋室铭》这样恬退自守的文章,更不好说什么‘谈笑有鸿儒’之类的话的。”所以,可以断定《上杜司徒启》中“陋室”一语,不过是草庐、茅舍之类的自谦之词,泛指而已。
三、陋室位于和州
南宋学者王象之《與地纪胜》卷四十八《和州·景物》云:“陋室,唐刘禹锡所辟。又有《陋室铭》今见存。”李象之《碑记》云:“刘禹锡《陋室铭》。柳公权书,在厅事西偏之陋室。”何笃《官吏》云:“刘禹锡,为和州刺史。有《和州刺史厅壁记》及《陋室铭》”。明代学者李贤撰《大明一统志》卷十七《和州·古迹》云:“陋室,在州治。唐刘禹锡所辟。有《陋室铭》。”
清朝和州人陈廷桂在《历阳典录》一文中写道:“陋室,在州治内。唐和州刺史刘禹锡建。有《铭》,柳公权书碑。今废。柳碑亦无存。考《定州志》,亦有陋室。定州梦得故里。然《铭》中‘案牍劳形’云云,当非家居语,或定人附会之耳……”
苍丁同意这种说法,他认为现在流传的《陋室铭》正是宋代王象之从和州碑刻上抄下来的,“山不在高”、“水不在深”正符合和州的地理形势。
卞孝萱认为,和州的陋室是因和县人民敬爱刘禹锡而修建的一个假古迹,其理由是:
(一)刘禹锡勤于治事。若《陋室铭》果真是刘禹锡在和州刺史任内所作,不应有“无案牍之劳形”的论调。
(二)刘禹锡工书,其自撰自书之碑刻,今犹有存者。如果在和州撰《陋室铭》,不必远道求柳公权书写。
(三)在刘禹锡的诗文中,未有与柳公权来往的痕迹,说《陋室铭》是柳公权所书,有假托之嫌。
陋室之讨论,看来在没有新的证据出现之前,只能告一段落了。当然,不论陋室归于何处,都不影响它继续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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