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对海关行政的改革,国民政府都做出了哪些艰难努力?

南京国民政府在积极收回关税税率自主权的同时,加紧对海关行政进行改革,同时收回税款的保管权。

南京国民政府

中国海关,经过英国总税务司六七十年来的长期霸占和经营,已经演变为列强侵略中国的工具和堡垒。宋子文曾这样论述:“中国海关俨然成为政府中之政府,不啻为列强驻华使馆之附属物,甚至谓总税务司之一言,其效力等于财部之成法。北京政府财政总长之命运,实操于总税务司之手;且海关收入,则尽存于外籍银行,致其在华势力日益雄厚,华商银行,坐令向隅;其海关高级人员之任命,只限于外籍官员。”所以,海关的行政和组织非改革不可。

宋子文

第一,国民政府于1927年设立关务署,海关各局的方针政策、设立、废止,华洋人员的任免、升调等事项全归关务署管理,分散了总税务司的权利。1929年1月,国民政府任命梅乐和为第四任总税务司,罢免了态度蛮横的易纨士。梅乐和一直被认为是对国民革命和国民政府态度温和的人物。

梅乐和

第二,提高政府对海关监督的地位,加强海关监督的权利。海关监督作为关务署特派员,对各关税务司及以下人员进行指挥监督。

第三,改革海关人事制度。停招洋员,除非因特别情形需要专门人才或者华员中无合适人选,否则不得任用洋员;华洋人员职权平等,合格华员与合格洋员有相等提升机会,各税务司职务,应尽量选择合格华员。

海关改制以后,据《海关职员录》的记载,洋员人数有较大递减,从1926年的1231人减为1934年的960人。1928年前,基本没有华员担任税务司,从1930年开始,华员担任税务司的人数在增加,1934年为32人,但过程十分缓慢。1933年中国实行完全的国定税则时,海关行政主权并没有完全收回,总税务司依然是英国人,海关的主要高级职员依然是洋人。中国要想把海关变为纯粹的中国机关,还要有相当长的时间。

张宪文、张玉法:《中华民国专题史(第六册)》

编辑:浙江大学中国近现代史所研究生萧宸轩

季我努学社青年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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