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寸金莲”源于何时

中国古代为了使妇女成为男人泄欲和生育后代的工具,并能消除其反抗,做到任人宰割是动足了脑筋。其中,“缠小脚”,便是残酷的一种。但是,古代妇女缠足始于何时,裹足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

20世纪70年代初,国家正处于“深挖洞,广积粮,不称霸”的备战时期。1971年7月30日,离湖南省长沙马王堆不远的一家部队医院选择了地势高的两座土冢开挖防空洞。工作人员在打孔探测作业时,突然从孔里冒出一股凉气,并伴蓝色的火焰,部队医院随即将此情况报告了湖南省博物馆。经过考古勘探证实,此处为汉代大型墓葬,由此拉开了马王堆汉墓考古发掘的帷幕。1972年初,中国科学院考古所和湖南省博物馆考古人员开始对东边土冢的挖掘。经过考古发掘,考古人员惊奇地发现一具保存完好的女尸,虽历经2000多年,然而女尸的皮肤肌肉仍具有弹性,就连毛发也保存完好。值得一提的是,女尸是平板大脚。

2002年7月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区西南城郊约7公里的海州区双龙村花园路基建工地上,惊现一座古墓。该墓葬时代为西汉晚期,尤其令世人震惊的是,该墓葬也出土了一具保存基本完好的汉代女性湿尸,女尸同样是平板大脚。考古发掘足以证实,至少汉代还没有妇女缠足的先例。

据考证:女子缠足起源于南唐后主李煜。这位懦弱无能的才子皇帝,眼见复国无望,每天以泪洗面,借酒浇愁,正如他词中所写“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此外,他每天与妃子宫女厮混在一起,等待着国破家亡的到来。宫中的嫔妃为了取悦皇帝,争相向他献媚。其中一位妃子,别出心裁地把自已的脚用布缠起来,一双脚看上去好似三寸金莲,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因为疼痛而紧皱双眉,见了皇帝勉强一笑,李煜见了又疼又怜,于是就特别地宠爱这位妃子,后来竟让她当上了皇后。这事一出来,宫中的女子纷纷效仿。

宋代文献记载: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前提条件的。但在北宋时期,妇女缠足尚未普及,缠足者只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足尚未达到人人接受的地步。缠足的风俗大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是由北方传到南方的。南宋时,以朱熹为代表的儒家学派,歪曲了孔子的儒家思想,形成独有的理学思想,制定了所谓的“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妇女做人的标准,使得妇女缠足才比较普遍。到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至出现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yue,古代的一种酷刑,把脚砍掉)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

(民国缠足妇女) 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是难以停止了,清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只好罢禁。这件事,一度被人们渲染为“男降女不服”。清政府曾颁发“剃发令”,才使得汉族男子最后不得不屈服执行,故而男子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与此同时,女子缠足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止,但后来并未达到禁止的目的,故而有“男降女不降”之说。由此可见缠足之风的根深蒂固。也正因为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人娶妻,都以女子大脚为耻,以小脚为荣。“三寸金莲”之说深入人心,甚至还有裹至不到三寸的。以至出现女子因脚太小行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人抱的“抱小姐”,而且这样的女子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旁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几千年的男权社会,妇女一直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她们没有参政的权利,没有受教育的权利,没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最为惨烈的是妇女的缠足。一双小脚的形成,往往需要数年的缠裹,“小脚一双,眼泪一缸”,一生的幸福从此葬送于这双小脚。男性可以有三妻四妾,但是女性不能有自己的权力,要一心一意跟一个男性,男性就可以移情别恋,女性就不可以。在家中就要听一家之主(当然是男人)的话,男性可以随便把女性休了,但女性就不能向男人提出离婚。女性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男性早亡也要一生守寡,做寡妇,女性不可以向男性吆喝、打男性等,男性就可以走南闯北,参加政治活动,女性则不可以。

伴随着辛亥革命的政治大风暴,全国某些地区出现了风起云涌的女权运动,领导这场运动的先驱前有秋瑾、葛健豪(蔡和森、蔡畅之母)等,后有唐群英、丁佩兰、王昌国、沈佩贞、尹锐志、吴木兰、徐宗汉等女豪杰,她们为实现两性权利完全平等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后,积极领导妇女解放运动,实行剪发放足,让她们学习文化知识,学习革命思想,享有同男子同等的学习和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得到解放的广大妇女积极参军参战,拥军支前。作为革命老区的东阿县,革命战争年代就曾涌现出了“刘胡兰”式女英雄孙秀珍、拥军支前的模范臧爱民、斗地主分田地的妇救会主任殷爱民等女英雄、女模范,她们为新中国的诞生做出了重大贡献。

新中国成立以后,广大妇女更是意气风发,热火朝天地投身到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当中。1955年,贵州民主妇女联合会刊物发表了《在合作社内实行男女同酬》的文章,毛泽东看到文章后亲批:“建议各乡各社普遍照办”。之后,毛泽东提出“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口号,迅速响彻大江南北。(曹传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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