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女的生活要比电视剧中还要惨

宫女,古代帝王制度下的产物。古代女子只要成为宫女,一进宫门深如海,要想回头难上难。在古代皇宫内院,一个皇帝坐拥三千佳丽,而为他们服务、供他们役使的宫女更是难以计数。 而这些宫女正是豆蔻年华,拥有最好的青春,却奉献给了帝王家。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的长诗《上阳白发人》,对宫女闭锁深宫、青春流逝的怨恨与无 奈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这位宫女十六岁入宫,正是“脸似芙蓉胸似玉”的豆蔻年华,然而年至六十仍独宿空房,人老珠黄,“外人不见见应笑”,“少苦老苦两如何?”

上阳宫宫女很多,有些宫女从未得到皇帝接见,终身等于幽禁宫中。可见古代宫女生活相当痛苦。

初期,宫女是通过征战战败一方的女俘成为战胜帝王的嫔妃和宫女。秦始皇吞灭六国后,将各国的嫔妃宫女悉数收入,以至“后宫列女万余人,气上冲于天”。东汉桓帝贪恋女色,广采宫女达五六千人。晋武帝消灭东吴后,将数千吴宫人纳入自己的掖庭。风流三郎李隆基,也有“后宫佳丽三千人”。明朝内宫的宫女最多时达九千人。清康熙时规定宫女为三百余人,分为秀女和官女子两种。

宫女的来源主要有两个,除了民间选美外,还有没收的罪人妻女。如北魏的文明皇后冯氏,其父冯朗官拜刺史,因犯罪被诛,她被没入宫廷。唐孝明皇后郑氏,早先被造反领袖李纳为侍妾,李败亡后,她被判为宫婢。金元妃李师儿因家族有罪,父母被收入宫籍监,按政府规定,监户的女儿必须入宫。这些罪犯的妻女,入宫后与其他民女没有什么区别,故也无歧视可言。

宫女须接受宫廷教育,以熟悉各种礼仪和技艺。北魏君主让她们学习写字和算术;唐玄宗对她们着重音乐、舞蹈的训练;金章宗请宫教(宫廷教师)教她们读书。授课时,宫教和宫女间以青纱隔开,若有不懂处,宫女把字贴在纱上,宫教在外面解说。

宫女没有正式的名分,她们既非小妾,也不是姘妇,和君主构成了无夫妻名义但合法的奇特性关系。对众多的宫女,君主是应接不暇的,她们只有在偶然的机会里才可能得到承幸。若君主心血来潮,去和一个宫女交欢,由太监记下时间。明朝规定,宫女承恩,必有御赐记物,文书房内侍记录年月日时辰及赐物,倘若有孕,以便核对。

明朝宫女们一经选入宫内,便失去自由,大都是衣食菲薄,住所简陋,终身苦役,不能与父母相见。繁琐的礼节,森严的等级,不时的凌辱,使她们几乎无出头之日。

“提铃”和“板著”之罚。宫女们被严格控制。她们除了完成各种苦役之外,还要经常在知书女内官的教习下读《女训》、《女孝经》等书。宫女稍有违规者,将被处以“墩锁”、“提铃”和“板著”。“提铃”就是受罚宫女每夜自明宫乾清宫门到日精门、月华门,然后回到乾清宫前。徐行正步,风雨无阻,高唱天下太平,声缓而长,与铃声相应。“板著”就是受罚宫女面向北方立定,弯腰伸出双臂来,用手扳住两脚。不许身体弯曲,一直要持续一个时辰,即两个小时左右,一般情况是受罚宫女头晕目眩,僵仆卧地,甚有呕吐成疾,乃至殒命的。

宫女生病无医,自生自灭。明朝规定:“宫嫔以下有疾,医者不得入,以证取药。”宫嫔尚且如此,宫女自不待言。《明宫史》载:在金鳌玉桥西、棂星门迤北羊房夹道,内有安乐堂,宫人得了病,或是年老了,要和有罪的人一样,发到这里,靠自己的生命力延续时日,或者等死。

死无葬所,火烧后尸灰填入枯井。明朝宫女一生锁闭深宫,供帝王玩弄、使役到死亡后,如果不是有名的,都不会赐墓,而是火葬。火烧后将众多尸灰一起填入枯井。到嘉靖年间,有一个贵嫔捐钱买了几亩民地,宫女不愿其尸灰入井的,则埋此地中。

皇帝可以把宫女作为奖品赏赐给功臣、亲属。还有如王昭君,被赐婚联姻的。有的皇帝不断更换年长色衰的宫女,将几千宫女放出宫外,出嫁于民。也有的宫女被帝王所杀。

宫女也有生理的需求,皇帝宠幸无望,她们中的一些人就转而寻求感情出口。于是在宫女之间、宫女和太监之间便产生了畸形的情爱的生活方式。即“对食”和“菜户”。

“对食”是指宫女之间自相结合为“夫妇”。后来,“对食”的范围由同性发展为异性。到明代,宫女与宦官结为夫妇的风气更盛,并且有了新的名称,叫“菜户”。成了“菜户”财产共有。宫女长时间找不到“菜户”,还会受到耻笑,被称为弃物。

直到清王朝覆灭后,宫女们回归人间,才算重见天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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