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的杀人魔王,是否真的杀了那么多人?

明末政治腐败,农村破产,压迫剥削日益加重,陕西又逢旱灾,人民无法生活。

公元1628年,崇祯皇帝即位,他继承的大明政权是一个气数将尽、腐朽衰败的烂摊子。国土北方有皇太极努尔哈赤率领的满族大军虎视眈眈,边患不断;内地则天灾频频,盗匪蜂起,肆虐大半个中国。明朝最后一个皇帝面临的局面是山河破碎,风雨飘摇。

陕西、山西、河南大旱,连年荒歉使饥民相继为盗,从者十之有七。首先起事的有王小六、姬三儿、王嘉胤、黄虎、一丈青、小红狼、掠地虎、闯王、刘六等,名目甚多。张献忠和李自成初投王嘉胤,后与闯王高迎祥并为一股,攻略陕西、河南一带。公元1633年,闯王高迎祥与活动在川东北一带的摇天动、黄龙合作,率部由巫山水道入夔府。第一次入川,破大昌、巫山、云阳、巴州。石柱县女土官秦良玉带兵阻击,打散农民军主力。张献忠回窜陕西,集合残部,新募流民据十八寨,已自成气候。

张献忠与李自成同为延安人且同岁,虽都是拉杆子起队伍造反,但绝不同志。其间利害纠缠、合纵连横自是题中之义,属革命队伍中的“内部矛盾”。只是有一次李自成进攻四川,在梓潼被洪承畴打败,几乎全军覆没,“孑身入楚,依献忠,献忠纵杀之。”(《蜀龟鉴》)李自成星夜逃出,才保住性命。但他们二人的造反事业有一点倒是共同的,那便是血腥残酷的扰民害民远远大于“动摇了封建王朝的统治基础”的作用。后人都说“张献忠剿四川”,实际上李自成也几进几出四川。张、李二人祸蜀,轮番为患,只不过张献忠为害更烈罢了。

公元1634年,高迎祥、李自成、张献忠联合各路大小农民军由楚入蜀,陷夔府、剑州,又屠巴州及通江、开县等地。巡抚刘汉儒、总兵张尔奇带领官兵阻击,将其撵回陕西。张、李流窜于陕南一带。公元1635年,李自成从车厢峡被困逃脱之后,纠结罗汝才、老回回、摇黄等十三家会于荥阳,称“十三家支党”。专在四川巴山、湖北、安徽、江西一带为患。

几百年来,张献忠这个名字似乎就和“杀人”“暴虐”这些词完成捆绑了。一提到张献忠,人们脑海中浮现的,恐怕就是他举起屠刀杀人的场面吧。说起张献忠暴行,是足以让人很得咬牙切齿的。此人不但杀男人,也杀妇孺;不但杀敌人,也杀自己的部下;不但用刀子杀,还变着花样儿杀。

由于旱灾粮食短缺,大西军时常饥不果腹,张献忠的军队每到一处,都会强占大量妇女和少女,稍有姿色的充当营妓,其余的则杀死后进行腌渍,以充作军粮。

对于张献忠动则杀人的变态行径,历来有众多解释。

其一,报复说。据野史记载,张献忠少年时曾随父亲到四川内江卖枣,一次他们将驮枣的驴子系在富绅门坊旁,不料驴粪弄脏了石坊,被那户人家破口大骂。他们鞭打张献忠的父亲,还命令他们用手清理掉驴粪。

此事在张献忠幼小的心灵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他曾发下誓言:“我复来时,尽杀尔等,方泄我恨!”

其二,嫉妒说。也有研究称,张献忠的暴行源于跟李自成争夺天下失败,心态失衡,激起无限杀戮。鲁迅先生也持这种看法,即张献忠想动摇李自成的帝位,他认为杀光老百姓,就谁也当不成皇帝了。

其三,栽赃说。当代不少学者主张,清史所记载的张献忠屠川乃清朝刻意污蔑丑化,实乃满清所为。事实上,除了清史之外,诸多野史及西方传教士的《圣教入川记》都可以佐证这一事实。至于杀人数量上是否刻意夸大就难以论断了。

张献忠是明末农民起农民军的重要领袖。在明末声势浩大,席卷全国的农民起农民军中,他领导的队伍卓有战绩,称雄一方,是推翻以崇侦帝为首的朱明王朝统治的重要方面军,也是李自成大败后重整旅鼓的重要借助和支持力量。他骁勇刚毅,慓悍顽强,又多谋善战,机诈幽默。他的起义,反映了革命农民的利益,而他的生活道路,又有明显的农民阶级的缺点和局限性。封建文人与资产阶级学者,将他描绘为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嗜杀成性的神经病狂。解放后史学界发掘了很多为张献忠辨诬的材料,逐步还原了他的真实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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