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文字狱中最冤枉的几个:因写错字被杀;有人替清朝说话也被杀

对于民众的思想控制,古代统治者想出了很多种方法。秦朝的时候“焚书坑儒”,把“有害”的书籍毁掉。后世则神话君主帝王,说帝王是上天安排的。到了明清则发展为“文字狱”了。总的来说,古代控制民众思想,“愚民”政策就是最佳选择,以上“焚书坑儒”和神话帝王以及明清的“文字狱”都属于“愚民”的措施。

焚书坑儒

而明清的文字狱,不仅是要把真相掩盖;更是成为迫害有良知文人的运动。明清的文字狱,阻碍了社会发展,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可以说没有什么好处。

如果说有一些文字狱确实是因为当事人写了不该写的东西,受到统治者迫害,还不算冤枉。那么有一些就完全是冤枉的了。比如写了“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的清代翰林官徐骏,就很冤枉,因为这句诗被认为讽刺诽谤清朝,结果被杀。

清风不识字

清朝乾隆年间的王锡侯可能是最冤的了。

因为编写了一本字典,而且是为了告诉人们不要犯清朝帝王名讳,这其实是替清朝说话教导臣民恭顺有礼的。王锡侯的字典里是这么提的 :“玄、烨、胤、禛、弘、历六字是皇上名讳,不可使用”。就是这样因为没有避讳、对皇上不敬,于是王锡侯全家男丁被杀,女性发配边疆。或许,要对敏感词采取和谐手段用“***”表示,比较安全吧。

王锡侯只是想补充字典字库

王锡侯冤枉。还有一些人只是抄写、引用诗文都惹上无妄之灾。

71岁的蔡显因为喜欢《咏紫牡丹》诗句,就抄录了这样的两句诗“夺朱非正色,异种尽称王”,被认为讽刺清朝不是“正种”伤了清朝自尊,结果被杀。连带着其他抄写过这首诗的文人也都被杀害,此诗总共牵连了24人!因为清朝的查禁,这首诗连作者也不知道是谁,也只留传下这两句了。

咏紫牡丹

金庸先生祖上举报的“明史案”,其实也是很冤枉无辜的。

这个金庸先生祖上的黑历史,因为金庸先生最近的去世,被大家曝了出来。清朝建立后,编纂《明史》,大肆歪曲历史真相,以表明自己取代明朝的合法性。有一些正直的文人庄廷珑就私下编纂明史,想说出历史真相。后来被告发,这自然引起清朝的强烈“关注”。后来,涉及到此事的有72人被处死,数百人被充军。而此事的告密者就是金庸的祖上查继佐。

明史案查家分得庄家一半财产,遂暴富

还有一些文字狱是因为当事人写字不认真了,可以说也很冤枉。

比如明朝朱元璋时期,中书詹希原给太学写匾额,“门”字少最后一勾,被视为阻碍纳贤,斩了。州知府卢熊把“兖”错写成“衮”,被朱元璋视为不敬,斩。这两个人可以说是太悲催了,就因为写错了字送了命。这也告诫我们,字一定要写正确写好啊!

超级凤凰男朱元璋

当然了,以上举例都是明清的,其实更早在宋朝就有“乌台诗案”。各朝各代都大兴文字狱,其实无非就是因为统治者内心不自信、自卑导致的。尤其是明朝的朱元璋,因为是屌丝逆袭的超级凤凰男,所以尤其敏感多疑,对文字极端挑剔,总觉得别人隐射他讽刺他骂他,所以特别残暴。

对于文字狱,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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