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世纪欧洲人最怕什么?不是蝗虫过境而是佣兵常住

生活在17、18世纪的欧洲人,最害怕的事情绝不是圣经中的十大灾难,而是战争带来的大量佣兵在家乡常住。

和游戏小说中四出接任务的佣兵不同,16、17世纪的佣兵没有自己的工会,给他们派发任务的人要么是姓赵的老爷要么是真土豪(比如东印度公司等特许公司)。管理佣兵的人是所谓的军事承包人,军事承包人一般是团长或者连长级别的军官(手上有10到12个连队的人就是团长,一个佣兵连队有250人到300人)军事承包人从赵老爷们那里拿到合同和启动资金后(一般来说就是两三个月的开支),就像包工头一样四处寻找人渣和屌丝。

“你会赌博,好样的,咱们的队伍有得是牌友(能赢钱的家伙可以省工资);你决斗杀过人(即使是上流社会的决斗者弄死人一样要跑路),现在正在被抓捕,来咱们的队伍吧,我保证条子不敢抓你;你几天没吃饭,快饿死,来加入佣兵吧,我们佣兵到城里馆子吃饭从不给钱;你说你还是雏,没事,咱的硬盘里,不,队伍里有的是漂亮小姐姐,你喜欢人妻还是少女,咱们都能一路打仗一路抢.......”

总之一个合格的军事承包人就是一个能吸粉的营销专家。被他们弄进队伍的好汉们也有不同的身价,能自带武器装备的人当然优先,谁的装备多谁的工资就越高,自带盔甲的人工资当然比“白板”战士高,能上演骑兵动作片的佣兵拿的钱比步兵片同行高至少两倍。

佣兵的队伍中挤满了运货车、驮行李的马匹、随军小贩、男仆人、女人、小孩、军官的佣人、军官妻子、女佣人、娼妓等,一般来说随着佣兵队伍中的闲杂人等是战士数量的一倍。佣兵们的日常也不是铁血和战斗,而是混日子。佣兵们没有战前培训,赵老爷们都认为这是浪费时间,他们总认为能在两年以上战争活下来的佣兵才是好佣兵。赵老爷们的工资也经常拖欠,因为他们总是喜欢雇佣超过自己支付能力的佣兵,打赢了可以抢敌人,打输了佣兵们或死或逃自然就不会向他们要欠薪。对于佣兵来说,最难受的日子就是战场僵持阶段,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全靠抢劫、糟蹋周边居民为生。

当时的佣兵一有机会就住在居民家中(只要有房子),吃百姓的、喝百姓的,还喜欢糟蹋居民家的女眷。佣兵们每到一个村庄,先是将能吃的都吃了,吃不完的东西,比如鸡、猪、牛甚至马都统统带走。佣兵们还是过日子的能手,他们到百姓家抢东西,都喜欢用苦主自己的床单当包袱皮。苦主若是嘴硬,佣兵们就会使出各种拷打手段。如果情况紧急(比如遇到敌人突袭),佣兵们还会烧房子泄愤。三十年战争中,一个苏格兰军官回忆说所有士兵“都没有空手而归的”,“他们抢掠军队行进途中前后左右所有能找到的东西,而且,还是能消费的就消费掉了,不能及时消费的就糟蹋掉,因此,当团队到达营地时,甚至连一口能喝的水也找不到。”

就连佣兵中的老实人——西班牙佣兵也是破坏的行家里手,在安特卫普他们杀死了6000居民,烧毁了25000个房屋,而整个安特卫普的房屋总数也就70000多个,安特卫普从此让位给阿姆斯特丹。在17、18世纪的战争中,佣兵对峙的地区往往会造成人口减半的情景,其杀伤力可见一斑。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