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道养正》,弘道:出自《论语•卫灵公十五》中云:“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古往今来,对“道”的发扬光大,乃人的天职,亦是文化事业的天职。宋代湘人周敦颐尝言 “文以载道”,而书又是“文”的载体。养正:出自《易经 蒙》篆曰:蒙以养正,圣功也。是指当幼儿渐渐长到四岁以后,已开始学会语言应用,学习能力也逐渐增长,此时应对其授以“童蒙养正”的教育。养正,是指培养其端正的心性及行为。
书法的发展和传承同样也离不开弘道养正。书法也自有其道,不可离其字体构造之意,汉字造字大约有六种用字的方法,(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不可离其文章之意,是指一幅作品文字组合产生的内容含义,文字组合的含义可以影响到字体的大小位置、线条的粗细、构图布局,字体墨色的浓、淡、干、枯、湿。书法的书写包括笔法、字法、构法、章法、墨法与笔势等,都是书法书写的道之规则。
一幅书法作品,如不解其字的来源及其内涵,在结字布局时脱离其道,这幅作品就不是艺术品甚指都算不上书法。所以书法弘道是其根本,养正同样也是书法艺术的完善和传承的重要条件,在初学时要遵守汉字的基本审美要求(写字的基本审美原则:比例原则、均衡原则、韵律原则、节奏原则、简洁原则,等等),懂其正才可变。如:在用墨之法,才能出现浓、淡、干、枯、湿艺术效果。书法的传承、弘扬以及发展,养正为基础,弘道为基本,两者皆不可抛,否则书法将不是书法。“弘道养正”是书法人必须遵守、遵循的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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