舌尖上的惨案:野史里的吃人事件!

《动物世界》中有这样的一幕,一只麋鹿在前方奔跑,仿佛用出了吃奶的力气,就连什么时候可以停下,前方又是否有路可以前行都不顾的往前冲,因为它知道,如果它哪怕只降低了半分的速度,就可能告别这个彩色的世界,后面那头老虎会把它当做一顿丰富的晚餐。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是最真实的现实,更何况那些非肉不食的“食肉动物”呢?人也一样。我们是哺乳动物,我们夜以继日的吃那些鸡鸭鱼,由于这是普遍的,我们感觉习以为常,这就是生物圈的规律。但我们泱泱大中华历史上,却出现了一些人,他们却不再如常人一样遵守规律,他们变得疯狂,成为了出格到爆的“吃货”,他们吃人;不但吃人,还专吃小孩。

古时吃人事件,大都发生在三种情况之下:战乱、饥荒,以及迷信思想导致。

其中最令人感到恐惧和惧怕的,就是迷信了。献祭这个宗教仪式相信大家都有一定的了解吧,他出自于宗教信仰,为献祭神灵而杀人。但往往更恐怖的是身理原因,他们会不择手段的“吃人”,只为能让自己好过点,什么迷信“吃小孩治病”、“吃出来的病吃回去”。隋朝时麻叔谋吃婴儿的故事大家想必都听说过,但野史上多有此类故事。

据浙江的《平阳县志》记载,他们县在南宋时出了个名人,叫作“林千之”(不叫林平之),是个很有才的文化人,宋理宗开庆元年(1259年)进士,还写了本书名叫《云根痴庵集》(没流传下来,但我真的好想看)。他是怎么个出名法呢?他吃人!

不知是什么原因,他突然得了一种怪病,寻遍各地医治也不见成效。在他已经快绝望时,他碰到了一个江湖郎中,告诉他只能通过吃童男童女的肉来医治。都说病急乱投医,在生死存亡面前,他选择了后者:吃人。于是这位知州大人就派人在自己所辖境内,像偷猎一样抓获童男童女,杀死后做成肉干来吃。就这么一个丧尽天良的人,在被告发后,所获处罚不过是流放海南岛,刑满后还回到了老家平阳县。唉,南宋政府真是TMD腐败啊。

正是在这种腐败的政治下,只会腐败的越来越严重,往往是权力越大的人,越是为所欲为,做了很多不为人知却丧尽天良的事情出来。明朝万历年间,有个唤作高倸的太监,宫里派TA到福建从事税务相关工作。我们都知道,明朝时期的太监大都能掌控一些权力,所以高倸从中央到了地方,就从一个乖巧的太监变成了飞扬跋扈的烂权者。

相信我们都知道,身为一个太监的苦楚是很多的,他们往往会出现心理畸形,所以,“手握大权”的高倸诞生了一个变态的想法——他想让自己的丁丁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偏偏还有人给他出谋划策:有一味药可以达到这效果,不过得要童男童女的脑髓作为药引。高倸于是就从民间盗取小孩子,乐此不疲。也不知道最后他的丁丁长出来没,反正他早已是白骨累累,尸骨不知还有没有保存。

是不是很愚昧?更为愚昧的是,人在面临生死存亡时更可能会明目张胆的吃人。据报道,二战中大太平洋新几内亚岛战役,因为补给和出路被隔断,于是在荒无人烟的岛上,日军上演了悲剧的一幕,为了活下去,他们甚至有人自相残杀,吃掉同伴。为此日本高级军官不得不专门制定了“禁食令”,但收效甚微,岛上的一幕一度不堪入目,这让部分幸存的日军回到日本本土后仍为之后怕。不难想象,曾在这个绝望的岛上,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惨案,又有多少战友是死在自己的战友手上……

这就是现实。中国正史,世界正史上对此的记载寥寥无几,因为是读书人所撰写,记载总有其局限性,所以就会有各种野史作为补充。至于野史可不可信,我只能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而且还要铭记,做到以史为鉴。正史这些野史中的记载,无时无刻都在告诫着我们:做人要文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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