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冷漠,是一个沉重的社会话题,每当出现一些不良的社会事件之后都会引起人们对人性的思考,然而,思考过后也就沉寂了,并不能扭转人性越来越冷漠这一现实。遇到陌生人有难不施以援手、遇到坏人作恶不敢仗义出手,甚至冷眼旁观最后酿成悲剧的事件时常见诸于媒体、网络。然而在一千多年前的我国唐朝,你的冷眼旁观可能是要被用刑的,你可能认为是无稽之谈,但我们的老祖宗大唐王朝确实是有关于这方面的明确的法律条文的。
公元650年永徽元年正月,长孙无忌、李绩等奉命在大唐法典《贞观律》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删减,编修新法典《永徽律》,翌年《永徽律》完成并颁行,这部著名的《永徽律》被后世称为《唐律疏议》,在我国及世界法律史上有极高的地位,以下简称《唐律》。《唐律》的制定者本着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法律思想,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对当时的大唐社会风气作出了规范和引导,这些条文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里面的“冷漠罪”。
根据《唐律疏议·贼盗律》的规定,发生强盗抢劫及杀人案件时,被害之家及邻舍都必须立即向官府报告,如果可以告官的时候不告官,那么被害之家及邻舍就要被杖责六十。古装影视剧我们可看过不少,这杖责六十可不算轻呀,但在《唐律》里这根本不算什么。《唐律》还规定,当看见有犯罪分子劫持人质时,官府衙役及周围邻居,不冲上前去搏斗捉拿罪犯者判刑两年。如果你怕入狱,壮着胆子去擒拿罪犯,但体力不支或打不过罪犯而求助于路上行人时,如果行人有能力救助而不施助,那么行人就要被杖责八十。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说,我身形瘦弱、体力不行斗不过劫匪,逃了行不行?对不起,《唐律》还规定,如果行人无力救助,就应该马上通知附近官府,如果不告官,以不救助罪行论处也要杖责八十,一句话:要么救助,要么告官。为了防止邻里之间不互救,《唐律》甚至还规定,失火罪罪犯要被判两年,发现火灾不报告或不扑救者要被判刑一年。有了这样的法律约束,如果有匪徒胆敢当街打劫杀人或挟持人质者,那还不得人人争当英雄;如果有房子失火,那还不得人人争当灭火先锋,拼了命地救火,社会岂不处处和谐。在这部法律的约束之下,唐朝社会异常安定,小偷强盗不敢造次,邻里之间互相帮助,整个社会一片祥和的气氛,为后来的“开元盛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性的冷漠早已成为当下社会议论的焦点,人们遇到不关乎自己切身利益的事件时,习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处之,就拿重庆公交事件来说,该车其他乘客哪怕有一两个人站出来劝阻或制止刘某攻击司机的行为,恐怕事情的结局会完全不同。另外,违法犯罪的成本的低廉也导致各种不遵守公共秩序,没有公德心的人到处为虎作伥,也就是平时所说的没素质,如前段时间另外两起引人关注的事件:高铁拦车和高铁霸座男事件,这也反映了社会法律制度的缺失。那么我们能不能也效仿一下先人的做法,在做好宣传正能量的同时,能不能通过相应法律制度的约束和激励,倒逼人们遵守公共规则和秩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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