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吉思汗起兵曾许诺与兄弟和部下共富贵,后来诺言执行大封天下!

清末名臣郭嵩焘曾有一段名言,曰:“汉唐以来,虽号为君主,然权力实不足,不能不有所分寄。故西汉与宰相外戚共天下,东汉与太监名士共天下,唐与后妃藩镇共天下,北宋与奸臣共天下,南宋与外国共天下,元与奸臣番僧共天下,明与宰相太监共天下,本朝则与胥吏共天下耳。”

历史问题其实最怕“总结”二字,一旦要总结,便会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而灵活运用史实,而史实一旦被灵活运用,也就会无所谓“实”了。就以郭这番话来说,东汉难道只是和“太监名士共天下”?外戚哪里去了?说北宋是和“奸臣共天下”,恐怕只能算是诛心之论。说到元朝,是“奸臣番僧共天下”,而即使到末代惠宗时,番僧也不过是惑乱宫闱,并未能对朝政有什么干预,至于说“奸臣”,何朝何代不曾有过,岂能言“共天下”?

以笔者观点,说元朝“与勋贵共天下”,倒是比较符合实际。也就是说,元朝的皇帝们,是要和贵族、勋臣的后裔们共同执掌政权,无论色目权臣、汉人儒臣还是僧人、道士,都不过是陪衬而已。贵族勋臣除了要在朝廷中担任重要职务外,还享有大量的封地。一直到元朝终结的时刻,勋贵们也即有权,又有钱,要比前代后世的贵族勋臣后裔在王朝中后期基本上沦落为圈养猪一般的境地牛得多。而这样的格局,在元朝的前身,蒙古帝国时期便已经定下。

从成吉思汗起兵之日起,便和兄弟、部下们许诺:“取天下了呵,各分土地,共享富贵” 。待到统一蒙古高原并开始对外扩张的之后,成吉思汗的诺言不折不扣的执行了,他采取分封诸王和千户、万户的领地制来赏赐为自己打天下的家人和部下。以蒙古大汗王廷为中心,东道诸王(又称左手万户)封地东到大兴安岭东西地区;西道诸王(又称右手万户) 封地西达阿尔泰山一带地区。诸王封地由子孙世袭,拥兵列镇北方,被视为国家根本之地。分封给宗室、功臣的人民、土地蒙古语称为“爱马”,汉译为“投下”。

到窝阔台汗灭亡金朝,也想在中原实行“议裂州县赐亲王功臣”的制度,作为窝阔台最倚重的治国之臣,耶律楚材可说是最早对蒙古贵族实行“汉法”教育的人。熟读史书的他深知分封之害,于是提出:“裂土分民,易生嫌隙,不如多以金帛与之。”窝阔台汗对耶律楚材的意见一向尊重,可是不封,拿什么安抚宗室功臣呢?要知道,金帛给的再多总有花完的时候,而封地领民则是世世代代享用不尽的财富。于是,窝阔台汗只好实行妥协的办法,一方面对亲王贵族分封食邑,一方面又由“朝廷置吏,收其贡赋,岁终颁之, 使勿科征。”同时又允许一些封君自己选派达鲁花赤等官。这样的安排一直持续到忽必烈时代,东西两道的宗王不但原有封地不变,还在中原有了自己的份地。

西道诸王日后随着帝国崩溃而成为一个个独立的蒙古汗国,在日后的世界舞台上无不叱咤风云,而东道诸王似乎除了在忽必烈夺取汗位之时发挥过作用外,进入元朝后似乎都销声匿迹了。而实际上,东道宗王的历史甚至远长于西道宗王衍生出来的国家,直到元朝灭亡,甚至明朝末期,东道宗王的后裔们仍然相当活跃。他们是隐匿的汗国,而且国祚很长远,虽然不那么风光,但纵向去看历史,也许活下来比风光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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