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美国人在广州砸死中国百姓,怎么处理?官员霸气下令:绞刑

清代闭关锁国后,仅存广州一个通商口岸。当时广州的洋人与当地百姓的生意往来已经十分紧密,虽然说中外语言不通,但与洋人接触多了,广州的老百姓也能听明白几句外国话。

只是生意做多了,往往会有摩擦,轻则伤人,重则致命。由于鸦片战阵前满清还是比较有底气的,所以那时候如果有什么争执,在满清官员的强硬下,洋人也不能撒野。

《清代外交史料》就记载了1821年中的一件事:某天果贩郭梁氏和她的女儿郭亚斗开着一艘小艇,在河道上卖水果。这时候美国一艘名叫艾米丽的商船经过,船上一位水手德兰诺瓦向这位本地妇女买水果,没多久两人就开始争吵了,德兰诺瓦把一个瓦罐砸向这个妇女脑袋,郭梁氏被砸中后没站稳跌落水中……

当时旁边还有另外一艘小船,船上的一个妇人陈梁氏也目睹了这一切,她赶紧叫海关差役叶秀去救人,救上来的时候人已经没气了。死者的家属马上报官,当时负责这件事的是番禺的知县汪云任。

汪云任接到案件后,立刻开展调查,同时要求美方那边的官员参与验尸。第二天上午,美国驻广州的领事得到消息后,本来想给钱私了,但是想到对方已经告官,私了是行不通的,这边船长又对他说,死者是自己落水的,与我们船上的人无关,不要赔偿给他们。验尸后,发现死者头部的伤确实是瓦罐造成的,但是美方那边,他们既不承认瓦罐是他们的,又拒绝交出德兰诺瓦。

双方经过多次谈判无果,决定开庭处理,其实开庭的地方就在这艘出事的美国商船上。经过详细审问,汪云任宣布郭梁氏死亡的凶手就是德兰诺瓦,整个事情过程都很清楚,人、物证据都有,而德兰诺瓦也承认了,当时因为郭梁氏给他果子他掂量了一下觉得少了,要她给多点,郭梁氏要他加钱,他很生气就把人砸落水了。

根据清朝的法律,“化外人有犯,并依律拟断;又律载,斗殴杀人者,不问手足、他物、金刃,并绞监候。”也就说德兰诺瓦要被判死刑。但是,美方却怎么也不愿意让汪云任把人带走,汪云任很生气,把此事上报给两广总督阮元。阮元听到也是怒火中烧,指示有关人员停止与美国的贸易,美方知道后不得不妥协。

德兰诺瓦被士兵逮捕归案,又进行了二审,最终判他绞刑。美方对这个结果真的很不满,于是他们把这件事汇报给总统听,过程中否认德兰诺瓦是凶手,然后美国总统致函要满清政府严肃处理,但不知道什么原因最后没有送达。其实阮元已经向道光皇帝汇报了这件事,道光帝还夸奖他。

这就是著名的德兰诺瓦事件。

这件事看起来美方只是损失了一个水手,而且杀人要付出法律代价也是应该的,但是此事在当时的西方各国都引起了震动,他们觉得中国人法律落后,连律师都没有,做事野蛮,审判随意,轻视他们西方人的生命。

除此之外,造成的影响还有就是,在后来的1843年和1844年中国与英、美签订的条约中就有领事裁判权归外方的这一项规定。可以说,德兰诺瓦事件让列强认识到领事裁判权有多么重要,关乎他们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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