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视角】
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是名满天下的大诗人。
唐玄宗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我抱着我的剑,乘船沿长江东下。第二年春天,我到了扬州城,秋天的时候在那里生了场病,冬天才离开。
这年冬天,我去襄阳拜访了一个人。我少时读过他写的诗,只《春晓》一首,便是风流闲美,正不在多。佳处在人人所常有,唯浩然能道出。
我见到他时便觉得——果真只有这样好的人,才写得出这样好的诗。
那是我和孟浩然的第一次见面,他留我同住了十来天,彼时我不过二十六岁,离别时只觉得心中怅惘,总归会有再见之时。
又过了一年,我娶了妻,是前宰相许圉师的孙女。确切的讲,我是做了“倒插门”女婿,保媒的是孟少府。
他说那许家姑娘是个极好的女子,况且有名门望族相助,我进京入仕便是事半功倍。满腹才学若要施展,还需得有一条青云路。
此番道理我是知晓的。这一年的孟浩然快要四十岁了,仕途不顺,屡试不第,而后便又去隐居了。
我李白成了宦游人,他孟浩然做了山水客。他的诗写得越发好了,我的仕途却没有料想的那般好,名气倒是越来越大。
后来的日子里,我常在醉眼朦胧时想起他。
四年后的阳春三月,我得知孟浩然要去广陵,便托人带信,约他在江夏的黄鹤楼相会。船开走后,我在江岸伫立许久,望着那孤帆渐渐远去 ,心头一阵怅惘。
而后,我挥笔写下了《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
他要去的是我曾住了一轮春夏秋冬的扬州城,三月那里的烟花正好。
又过了几年,我愈发想念这位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义兄。于是,我又写了一首诗。
能与他同在一句诗里,我便很是知足。
后来,我也认识了一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他叫杜甫,他同我当年一样写了许多孺慕的诗。
我长杜甫11岁。孟浩然长我12岁。
琥珀色的酒液在杯中晃荡,我恍惚记起来,多年前,我第一次见到孟浩然,他还不到40岁。而今,他去世已有四年了。
忽觉力士脱靴,半生狂放,都不如与他相识相知的那十几日。
【脑洞由来】
【写在最后】
开局几首诗,故事全靠编,认真你就输了。
别心疼孟浩然的小迷弟李白,也别心疼李白的小迷弟杜甫,起码人家的名字和偶像的名字被写在了一本《全唐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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