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出门工作自然就是为了能够赚钱养家,政府机关工作的官员也有自己的工资,新中国成立之后政府第一次制定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制度。事实上在共产党建立的初期,就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并且开始执行,那个时候就有非常明确的工资制度。1923年主席起草了一个规定,其中就有工资制度。当时因为革命时期非常困难,所谓的工资其实就是组织给各个人的配给。
因为是在革命根据地,即便是给了钱也没啥用处,因此一般来说当时工作人员都要配发各种东西,不同职位的配给也是不同的。这些配给一般来说都是生活必需品,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的都有,比如说大米、鸡蛋、牛奶,甚至还有烟草。到了延安时期这种制度更加具体起来,毕竟那个时候日常可支配的东西也多了,分配给大家的东西也更加丰富了,除了上面所说的食物甚至还包括肥皂、衣服等物品。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都要靠着分配这些东西过日子。
不过主席却用的很少,因为他平常一般吃的很少,他总是把自己的那一份分给其他需要的人,咱们从主席延安时期那些打满补丁的衣服就能看出来。主席可以没有吃的,但是必须有两样东西,一样是辣椒,另一样就是烟草了。主席身为一个湖南人,吃饭是不能少了辣椒的。而在主席处理公务的时候,他必须点上一根烟,才能够思考问题,这也是他多年养成的习惯。
新中古成立之后,咱们国家的政府人员也越来越多,这样的配给制度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了,于是主席便开始研究工资制度的问题。1950年经过主席的考虑和中央的讨论,中国国家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制定出来,全国政府单位的工作人员工资一共分为25个标准。最高的当然就是国家主席了,1955年军衔授予之后,实行了24级工资制度,上至开国元帅,下至最基层的公务员都按照这个标准发放工资。
但是规定国家最高的工资为594元,最基层的公务员为45元,这个制度在当时是非常合理的,每一级制度相差也仅仅是50块钱,因此这个制度一直在改革开放之后才被废除。主席作为最高的领导人自然是最高的工资,但是主席认为当时的中国还十分困难,国家建设需要钱财,相反他自己则不需要这么多钱,于是便主动降低了工资标准,他拿的是3级工资。其他的国家领导人也纷纷降低了工资级别,当时政府中工资最高的就是宋庆龄,此外还有那些为了研制两弹一星而奋斗的科学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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