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太祖努尔哈赤有一个能力突出的儿子名叫多尔衮,他是努尔哈赤的第十四子,1626年,15岁的多尔衮被封为贝勒;1628年,17岁的多尔衮随皇太极出征,征讨蒙古察哈尔部,因为战功显赫成为了正白旗旗主。之后便因为战功的积累,深受皇太极的器重,权势越来越大,皇太极死后,多尔衮拥立了皇太极的第九子福临即位,成为摄政王,后又指挥清军入关,是大清朝入主中原的第一功臣。但皇太极39岁时便死在了塞北狩猎途中,被追封为清成宗,但多尔衮才仅仅去世两个月,顺治帝便剥脱了多尔衮的所有封号,让多尔衮身败名裂,甚至顺治帝还掘了多尔衮的坟墓,鞭了多尔衮的尸。
那为何顺治帝会如此痛恨多尔衮呢?看看他做的这三件事就知道了,多尔衮之所以会被顺治皇帝这样对待,完全是自作自受的。
第一件事:强封自己为皇父摄政王。皇父这个称号,并不是顺治帝心甘情愿给多尔衮的,而是多尔衮一党,强制让年幼的顺治帝给多尔衮的。当初,多尔衮得到摄政王一职的时候,并没有“皇父”这个前缀称号。之后,在多尔衮党羽的一再施压下,顺治五年十一月,顺治帝只好给了多尔衮这个至高无上的称号。然而,这不仅仅是一个称号那么简单,更是有凌辱顺治帝和孝庄太后的意思——因为多尔衮只是顺治帝的叔叔,却强要顺治帝喊他父亲,实在是强人所难、占人便宜。
第二件事:处死肃亲王豪格,强娶豪格妻子。肃亲王豪格,是清太宗皇太极的长子,也就是顺治帝个长兄、多尔衮的亲侄子。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地位特殊、战功赫赫的皇子,却在政治斗争中被多尔衮无情的杀害。多尔衮不仅杀害了自己的这个亲侄子,很快还强娶了自己这个亲侄子的妻子。
第三件事:征朝鲜少女,为自己享用。多尔衮以清王朝的名义,向属国朝鲜征要了一个王室女子,来供自己享用,要知道,在我国古代,只有皇帝才有权利向属国征要王室女子成亲。
多尔衮虽然是摄政王,但毕竟还不是皇帝,没有这个权力。另外,多尔衮此举会让属国朝鲜瞧不起大清国,有损大清国的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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