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4个州、1171个县的官员全被处死,网友直呼:这官真难当

在知乎上看到网友提了这样一个问题:“中国哪个朝代的‘官’最难当?”很多网友都说是明朝洪武年代的官员最难当,其实说的就是朱元璋时期。

很多人说洪武时代,当官就是一个“高危职业”,“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朱元璋在位期间,最讨厌的便是贪官污吏,他对待贪官的解决办法就是斩杀殆尽,宁可错杀一千,绝不可能放过一人。

所以,在洪武时代,往往一件贪污案,往往就会牵涉出许许多多的人,其中有一些不乏是好的官员,但是在朱元璋的手中,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死”。

正因为朱元璋这样的处置方法,后世之人将洪武时代发生的大案,称为“洪武大案”,其中以空印案、郭桓案、胡惟庸案、蓝玉案最为典型。

在朱元璋打下江山之后,他规定了各布政司(省)、府、县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要向户部呈送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而且所有的钱粮及军需款项都是由县呈报到府,府报给布政司,再有布政司报到户部。等到所有的账目到了户部后,户部的官员会对每一笔数目进行核对,直到账目比对正确无误后,方可结项。

这种具有层级的查账审核机制,有好处也有坏处。好的地方在于严格,能够防止官员贪污腐败,坏的地方在于办事效率极低。而且按照明朝财政制度,只要一个省的账目有一丁点儿出入,那就要重新从县开始,层层查账,查完后再上交到户部进行复核。

当时所有的账目,经过县、府、布政司层层审核,都需要盖上相关部门的官印。当时负责呈送账目的官员往往要在京城待上一阵子,因此一旦遇到账目不对的时候,官员便要返回当地重新查账。

所以,这种查账就变得非常耗时、耗钱。当时有一个官员便向出一个办法,他们都会提前拿着空表提前盖好官印,以防止出现账目不对时,就可以在京城查账处理完毕。这种处理方式成为洪武时代官员的潜规则,但是这样的做法不久便被朱元璋察觉出来。

天生生性多疑的朱元璋发现后,勃然大怒,一气之下将全国13个布政司、153个府、234个州、1171个县的大小官员,不管是贪官,还是廉洁,全部以“欺君”的名义处死;担任副职的人则被鞭打一百军棍,然后惨遭充军或流放。

当时有一位官员郑士利冒死上疏,请求朱元璋重新查案,以免造成冤假错案。郑士利的弟弟郑士元就因为空印案锒铛入狱,但是朱元璋并未听进去。最后凡是有过这种做法的官员,全被处死。

在洪武时代当官,真可谓刀时刻悬在脖子上,所以才会有这样的说法:“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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