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的妹妹王小妹就是一个才情不凡的美女作家,王小妹的老公名叫张奎,也是个知识分子。王小妹被封为长安县君,她才华横溢,诗思不俗。
王安石的女儿王盈儿嫁给吴安持为妻,被封为蓬莱县君。有一年秋天,王盈儿面对无限秋色,心中思绪翩翩,她挥笔写下了这样的诗句:“西风不入小窗纱,秋意应怜我忆家。极目江山千万恨,依前和泪看黄花。”语言典雅,情感真挚,仿佛是在诉说思乡的情愫,思绪婉转秀美,动人心弦。这首诗一问世,立刻就在当时的开封流行开了,许多读者纷纷打探王盈儿的个人情况,没几天工夫,王盈儿的大量粉丝就涌现了出来。
王安石的侄女王幽妍也是巾帼不让须眉的美女作家,她写过这样的佳句:“不缘燕子穿帘幕,春去春来可得知。 ”清新质朴,情景交融,很有唐诗之神韵,读后心旷神怡。
王安石的妻子被皇帝封为吴国夫人,她也是一位风韵犹存的美女作家,十分擅长写作,她曾经写过一首小词约请诸亲去游览风景,词中有“待得明年重把酒,携手,哪知无雨又无风”的句子,当时的一个老作家读了之后,欣喜地赞颂说,吴国夫人创作的语言洒脱可喜,清丽婉约,情感真诚,真是才情不俗。
当初,在神宗赵顼即位之前,整个帝国上至王公大臣,下至中小地主,要求改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可是,当神宗真的任用王安石推行改革时,这些人却又大多变换立场,出尔反尔,竭力反对和阻挠改革。改革竟然会遭遇到如此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这是神宗所始料未及的。从史书上看,神宗赵顼这个人,能力一般般,魄力也不大,做事畏首畏尾,但相比较而言,理智还算健全,改革的意志也还非常坚定。虽然对改革可能或必然会遭遇到的巨大压力无论在心理上还是在行动上都明显准备不足,但面对反对派咄咄逼人的汹汹气势,年轻的神宗皇帝在一开始头脑还算清醒,尽量站到王安石一边,竭力为新法的推行保驾护航。
熙宁二年六月,当御史中丞吕诲公然跳出来向王安石发难,历数他的十大罪状,意欲阻止改革时,神宗不仅当场为王安石辩护,而且事后还罢了吕诲的御史中丞,把他贬到邓州去了。随后,侍御史刘琦和监察御史里行钱顗以及殿中侍御史孙昌龄弹劾王安石,反对新法,神宗也都将他们贬职。后来,在谏院任职的范纯仁上章弹劾王安石,指责王安石“掊克财利”,尽管范纯仁是范仲淹的儿子,神宗心有不忍,但还是将他贬出京城,出知河中府。
御史中丞吕公著、参知政事赵忭、枢密副使吕公弼、御史程颢等因为反对新法也相继被罢黜朝廷。而王安石和他的“铁杆哥们”韩绛则被提拔为同平章事,成了真正的宰相,朝廷中的最高行政长官。然而,令人感到颇为遗憾也颇为匪夷所思的是,作为改革的总后台,尽管神宗竭力为王安石撑腰,而王安石对于改革也可谓殚思竭虑、鞠躬尽瘁,且义无反顾,勇往直前,但改革却始终步履蹒跚,寸步难行,经常会遭遇到坎坷乃至陷阱。我们看神宗一朝的“熙宁变法”就正是这样。
就说“青苗法”吧。北宋时,民间高利贷非常猖獗。那些放高利贷者,贷给穷人的利息,往往是本钱的两倍或三倍,以致造成许多下等户农夫破产。实施“青苗法”的本义,是为了实现国家与农民互惠互利。该法规定,如有需要,农民可在每年夏秋两收前,到当地官府借贷现钱(青苗钱)或粮谷,以补助耕作,收获了再附带一部分利息偿还官府,一来使资金周转困难的农户免受高利贷剥削,二来不致影响了农业生产,三来官府也可以收些利息来增加财政收入。
青苗法是“熙宁变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推行青苗法,王安石一开始很有信心,因为早在他任鄞县父母官时就试行过这一法律,效果很好。后来陕西转运使李参以及京东转运使王广渊不谋而合,先后在自己的辖区开展过“试点”,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为了慎重起见,在正式实施这项法律前,王安石又特意先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再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才正式推向全国。而且,在颁行之前,他还特别加上了“禁抑配”这一条款,即禁止强行摊派贷款。
据史料记载,虽然官方规定的利率半年是20%,但是地方官员们却常常私自提高利息到30%甚至更多。如在陕西,农民向官家借陈米一石,到还的时候是新的好小麦一石八斗七升五合,“所取利近一倍”。有的记载甚至说实际利率有达到原先设定的3至5倍的,比高利贷还要高许多。若光是私自提高利率倒也罢了,农民如果嫌利息太高,不去借就是了。但要命的是,地方官不仅擅自提高利率,而且还“抑配”,也就是强行摊派,分任务,下指标,逼迫百姓借钱。
为了保证青苗钱的可回收性,新法原本规定“五户以上为一保”,商量好要借多少钱,大家互相担保。而到了执行过程中,竟变成了官府强令富户为各等级贫户提供担保,并向各等级民户摊派青苗钱。收钱时若贫户无力偿还就向富户索取,将贷款的风险转嫁给富户。如此一来,实施青苗法就成了官府辗转放高利贷,收取利息,盘剥百姓的苛政。而青苗法也自然就由良法蜕变成了一部让“天下汹汹”、“民怨沸腾”的“恶法”。
再说免役法。免役法也称“募役法”、“雇役法”。在实施免役法之前,宋帝国实行的是差役法,也就相当于秦朝陈胜、吴广当年千里迢迢所服的徭役。据史料记载,宋代的差役,种类也实在太多,有保管公物之役,有督收赋税之役,有追捕盗贼之役,有传递命令之役,不胜枚举。大量繁重的差役使百姓东奔西走,苦不堪言,因此,早在宋初就有人深感“害农之弊,无甚差役之法”,要求改革。
熙宁四年(1071年),由王安石领导的“国家改革委员会”在汲取当时江浙数郡实行雇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免役法。该法制定后,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原则,先在开封府试行,然后推行到全国。其法规定,民户不再服原“衙前”等役,改为按户分等定下同数额,随同夏秋两税缴免役钱,穷苦下户免缴。官府雇人充役,按照执役的轻重给酬。
由此看来,免役法本身是非常不错的,用一句行话说就是非常符合实体公正以及民主平等的原则和精神。然而,就因为在北宋前期,一直存在着诸如官户、坊郭、寺观、女户等不承担差役的“特殊户籍”或者说特权阶层,而免役法则将许多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特殊户籍”逐渐纳入了“助役”者的行列,并依据其财产多寡而确定其相应的义务,使得原本拥有免役特权的大官僚大地主阶级也不得不交钱,由此动了那些特权阶层的“奶酪”,用前些年流行的话说就是损害了那些剥削阶级的利益,所以,这项法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大打折扣,常被歪曲,屡遭反对派的抵触、责难与批判。最后,与其他新法一样,只能以失败而告终。
是什么导致了“熙宁变法”最终以失败而告终?
后人在讨论这一桩历史公案时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学者认为,是因为王安石的改革思想与改革实践太超前了,超越了当时的封建时代。
所以,问题的实质并不在于王安石起得早不早,改革是否超越了时代,关键也并不在于他的改革措施以及用人是否得当,并不在于他的性格是否固执己见,或者说是因为他不善于做“统战工作”,不会化敌为友,最广泛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以结成最为坚实牢固的改革同盟,而在于王安石没事找事,偏要去动那些几乎掌控社会各个领域巨大权益的特权阶层的“奶酪”,偏要去捅——除非改朝换代,否则,在人治社会里任何时代任何人都不能去捅也不敢去捅的“马蜂窝”!所以,王安石幸亏生在宋朝,如果是生在秦朝或唐朝,像他这么身在官场却不懂得明哲保身,偏要傻不拉几地触犯众怒,最后绝对不会只是被一群马蜂盯得鼻青脸肿了事,而很有可能会招来杀身之祸,像商鞅以及王叔文那样作法自毙,自寻死路。
这,也正是封建时代改革的不幸或曰悲剧之所在。仔细想来,历史有时也真的是让人“读不懂”,百思而不得其解:古往今来,我们这个国家似乎总是这样,在平时的生活中,总有那么一些人由于种种原因对社会现实不满,可是,当真的对这些社会现实进行改革时,他们又会对改革这一“新生事物”设置重重障碍,由此造成我国几千年来的封建社会历次大大小小的改革要么胎死腹中,要么过早夭折,几乎没有一次改革能最后杀出重围,喜奏凯歌,而那些改革者,像商鞅、王叔文、王安石,张居正,包括光绪皇帝,等等,最后一个个都下场凄凉,结局悲哀!
古松
【原文】
森森直干百余寻,高入青冥不附林。
万壑风生成夜响,千山月照挂秋阴。
岂因粪壤栽培力,自得乾坤造化心。
廊庙乏材应见取,世无良匠勿相侵。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古松枝干高耸,有八百多尺,直上青天,迥然超出众木。
山壑间夜风吹拂传来松涛阵阵,月冷千山,罥挂秋季的阴云。
哪里是凭借粪土的栽培,自是靠天地造化的神功仁德。
要是国家朝廷宗庙缺少良材,就当被取用,只是没有优良的工匠就不要砍伐它啊。
注释
⑴青冥:青天高处。李白《长相思》:“上有青冥之高天,下有渌水之波澜。”不附林:独立山林之外。韩愈《孟生》:“异质忌处群,孤芳难寄林。”
⑵“岂因”句:语本唐人张九龄《感遇》:“岂因地气暖,自有岁寒心。”粪壤:肥土。屈原《离骚》:“苏粪壤以充祎兮,谓申椒其不芳。”唐人柳宗元《新植海石榴》:“粪壤擢珠树,莓苔插琼英。”
⑶造化心:语本杜甫《古柏行》:“扶持自是神明力,正直原因造化功。”
⑷廊庙材:本指建筑朝堂宗庙的高大之材,引指可在国家政治上大有作为的杰出人才。战国慎到《慎子》:“廊庙之材,盖非一木之枝也。”又可称廊庙具、廊庙器。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当今廊庙具,构厦岂云缺?”
⑸良匠:高明的匠人。东汉桓谭《盐铁论》:“残材木以成室屋者,非良匠也。”北齐刘昼《刘子·适才》:“君子善能拔士,故无弃人;良匠善能运斤,故无弃材。”唐太宗李世民《帝范审官》:“故良匠无弃材,明主无弃士。”
【作品鉴赏】
《古松》本篇所写古松,形象高俊,立身纯洁,既具献身精神,有具处世理性,确是诗人自我写照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抚州临川人(现为抚州东乡县上池里洋村),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大诗人、改革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死后谥号“文”。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镇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
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文。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改革家”。宋神宗时宰相。创新法,改革旧政,世称王荆公。文学上的主要成就在诗方面,词作不多,但其词能够“一洗五代旧习”,境界醒豁。今传《临川先生文集》、《王文公文集》。
作者介绍
王安石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今江苏南京),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 ,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哲学上,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短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 “王荆公体”。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本 名
王安石
别 称
王荆公、王文公、临川先生
字 号
字介甫
号半山
所处时代
北宋
民族族群
汉族
出生地
临川
出生时间
1021年12月18日
去世时间
1086年5月21日
主要作品
《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文集》
主要成就
熙宁变法,收复五州
爵 位
舒国公、荆国公、舒王(后追夺)
官 职
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司空等
谥 号
文
追 赠
太傅
地 位“唐宋八大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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