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答法正书》

诸葛亮从严治蜀,是针对当时益州法纪废弛,秩序混乱的时弊,采取的拨乱趋治的有效手段。他制定法令,科教严明,以法治迅速确立了蜀汉政权的权威,恢复了社会的安定。诸葛亮执法尚严,有力地打击了豪族势力以及其他违法乱纪分子的嚣张气焰。

刘备取得益州后,就命诸葛亮负责制定法令《蜀科》,由法正、刘巴、李严和伊籍等人协助。在制定《蜀科》时,诸葛亮与代表益州地方势力意见的法正之间因立法究竟应从严还是从宽的问题上发生争执。法正认为诸葛亮刑法峻急,主张从宽治蜀。法正提出:“过去汉高祖入关时,曾约法三章,秦民因此对他感恩戴德。如今主公以客人身份借当地势力跨据益州,尚未对他们进行安抚,便制定如此苛刻的律令,岂不是寒了他们真心拥护主公的心意吗!”

诸葛亮也知道很多人抱有同法正一样的想法,因此他郑重得对此事给予答复。他说:“君知其一,未知其二。秦以无道,政苛民怨,匹夫大呼,天下土崩;高祖因之,可以弘济。刘璋暗弱,自焉已来,有累世之累,文法羁縻,互相承奉,德政不举,威刑不肃。蜀土人土,专权自恣,君臣之道,渐以陵替。宠之以位,位极则贱;顺之以恩,恩竭则慢。所以致敝,实由于此。吾今威之以法,法行则知恩;限之以爵,爵加则知荣。荣恩并济,上下有节,为治之要,于斯而著矣。”(《资治通鉴·卷第六十七·汉纪五十九》)

“您只知道事情的一方面,不知道事情的另一面。秦朝由于暴虐无道,政令苛刻,百姓怨恨,一个普通老百姓大声号召起义,反秦斗争便迅速成燎原之势,秦朝很快就土崩瓦解了。高祖根据这种情况,政刑宽简,只约法三章,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刘璋昏庸无能,从他的父亲统治益州以来,父子两代人都搞些小恩小惠,政令废弛不能推行,官吏们相互之间唯唯诺诺,使好的政风树立不起来,威严的刑法不能严格执行。益州的豪族富户,把持权力,横行无忌,君臣之间的行为准则逐渐被破坏。用职位去收买他们,到无高位可给时他们就会轻视你;用恩惠去笼络他们,到无恩惠可给时他们就会怠慢你。造成这样弊病的原因,其实就在这里。我现在用严峻的刑法震慑他们,法令贯彻后,他们才知道什么是恩德;严格限制封赏官爵,一旦加官进爵,他们才懂得什么是荣耀。恩荣并用,互为补充,上级和下级之间就有了秩序。治理国家的要领,就从这里体现出来。”

这里,诸葛亮分析了蜀汉初期的“势”,指出:秦朝因刑法过苛,百姓怨声载道,天下“土崩”;刘邦反其道而行之,仅“约法三章”,便大获全功;但刘璋却过于软弱宽大,蜀中豪族专权自恣,君臣之间连正常的纲纪都没有了,这才导致其统治的结束。蜀汉政权是在这个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基础、形势都与高祖时不同,欲与刘璋反其道而行之,“威之以法”,从严治蜀。

诸葛亮厉行法治的主要目标是依法惩治目无法纪的土著豪族,彻底改变刘焉、刘璋统治益州时期,豪族专横跋扈、为所欲为的混乱局面。诸葛亮治蜀,靠的是严明的律令科条,而绝非简单的杀戮。由于诸葛亮从严治蜀的态度坚决,土著豪族不敢以身试法,原来的行为大大地收敛了。通过诸葛亮一系列法治行为,豪强欺压百姓之事基本绝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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