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鹏举,宋相州汤阴县(今河南汤阴县)人,抗金名将,中国历史上著名军事家、战略家、书法家、诗人、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首。最后被奸臣秦桧所害。
宋高宗和秦桧等人确定了岳飞的死罪之后,竟然还曾经偷偷算了一笔账:“上谓桧:‘闻飞军中有钱二千万缗,昨遣人问之,飞对,所有之数盖十之九,人言固不妄也。今遣琚往,纵不能尽,若得其半,亦不少矣。又岁计所入,供军之余,小约亦数百万缗。’”意思是宋高宗听说岳飞军中共有两千万缗(相当于二百万两黄金),他还专门派人去找岳飞核实,岳飞说虽然没这么多,但也八九不离十吧。
宋高宗对秦桧说:“即便是抄了岳飞家之后,值得到一半的钱(一千万缗),那也不少了;即便是最近因为军需而消费了一些,那也得有几百万缗吧!”这账算得倒是很清楚,于是赵构派了很多人、开着真多车,准备抄岳飞家的时候发一笔横财。
宋高宗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金国背盟,再次南侵,但这次金国并不顺利:他们先后败于刘锜的“八字军”、岳飞的“岳家军”。次年二月,金熙宗完颜亶决定向南宋示好,而取得胜利的宋高宗赵构却答应了一系列不平等的条件,着手准备绍兴和议。在四月下旬,赵构便解除了主战派岳飞、韩世忠、刘锜等人的兵权,随后,岳飞入狱。
岳飞在大理寺狱中被杀害(宋代史料并无“风波亭”的记载),时年39岁;岳云和张宪被斩首。岳飞的供状上只留下八个绝笔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但是岳飞死后被抄家的时候情形却是这样的:“岳少保既死狱,籍其家,仅金玉犀带数条,及锁铠兜鍪南蛮铜弩镔刀弓剑鞍辔,布绢三千余匹,粟麦五千余斛,钱十余万,书数千卷而已。”意思是除了御赐腰带以及兵器、少量钱财之外,剩下的就是书了。而宋廷档案记载的对岳飞所有家产的一个折算——包括房产和田地,总数也不过九千缗,这和高宗算的账差得也太远了。
直到岳飞被抄家之后,宋朝朝廷才知道岳飞竟然不是一个贪官!
(图片来自于网络)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