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桂当年各一枝--李长之与巴金(二)

30年代的丁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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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之在《文学季刊》编委会工作没有多久,发生了这样一个波折:就是创刊号上原发表了的季羡林所写的关于丁玲《夜会》的书评,在再版时由巴金擅自抽掉了。这一举动没有经过编辑委员会同意。尤其是,季羡林的稿件原是李长之邀约并经过编委会同意发排的,李长之是编委,又是书评副刊的主持,稿子撤销而没有与闻,自是悻悻然。

这一事件的经过情况,1934年3月25日的朱自清日记中也有记载:“下午振铎兄见告,靳以、巴金擅于季刊再版时抽去季羡林文,又不收李长之稿。巴金曾讽即成式评家,见季刊中,李匿名于《晨报》中骂之云。”可见巴金未通过编委会擅自撤出季羡林的稿件是事实,郑振铎也认为巴金的做法欠妥。郑振铎和朱自清对巴金和李长之而言都是长一辈的人。因此,对于这一事件都是以长者的身份观察和叙述的,应该说比较客观。不过,郑振铎和朱自清所叙也有失误之处,即:在《北平晨报》上载文攻击巴金的并不是李长之,而是瞿冰森。

1996年,季羡林在《悼念沈从文先生》的文章中回忆了此事,但他的说法是这样的:“我同沈先生打交道,是通过一件不大不小的事情。丁玲的《母亲》出版以后,我读了觉得有一些意见要说,于是写了一篇书评,刊登在郑振铎、靳以主编的《文学季刊》创刊号上。刊出以后,我听说,沈先生有一些意见,我于是立即写了一封信给他,同时请郑先生在《文学季刊》创刊号再版时,把我那一篇书评抽掉。也许就是由于这一个不能算是太愉快的因缘,我们就认识了。”季羡林的说法后来被蔡德贵的《季羡林传》所采用。但季羡林的回忆可能有些错误,比如,他批评丁玲的作品是《夜会》,而不是《母亲》; 他把《文学季刊》再版时抽掉其稿件说成是他的主动行为,说成是通过郑振铎之手而与巴金无关,不符合事实。如果稿件真是他主动请求郑振铎撤掉的,那么巴金的做法就不是郑振铎所说的“擅于”,而李长之在1935年出版《鲁迅批判》时自叙为此动怒并与巴金龃龉也就无从谈起了。尤其是,2002年辽宁美术出版社出版了季羡林的《清华园日记》,在1934年3月25日和26日的日记中关于此事有着明明白白的记载:“《文学季刊》再版竟然把我的稿子抽 了去。不错,我的确不满意这一篇,而且看了也很难过,但不经自己的许可,别人总不能乱抽的。难过的还不只因为这个,里面还有长之的关系。像巴金等看不起我们,当在意料中,但我们又何曾看起他们呢?”“因为抽稿子的事情,心里极不痛快。今天又听到长之说到几个人又都现了原形,巴金之愚妄浅薄,真令人想都想不到。我现在自己都奇怪,因为自己一篇小文章,竟惹了这些纠纷,惹得许多人都原形毕露,未免大煞风景,但因而也看出究竟。”看来,早先季羡林日记的叙述比他后来的追忆要准确些。

巴金在沈从文家中

李长之是一个浪漫且重感情的人,当时他与吴组缃、林庚、季羡林在学校号称“清华四剑客”,友情甚笃。 季羡林由于和长之是同乡,又是自小学而中学而大学的学,感情更是深一层。李长之当然不能无视巴金的举动, 他之维护季羡林正如巴金之维护丁玲。 他向巴金问罪了,然而巴金不仅没有让步,反而连李长之自己的稿子--《茅盾创作之进展的考察及其批评》也拖延着不再发排,同时巴金还拿来他以“余七”为笔名发在《文学季刊》创刊号的补白--《论批评家》一文--故意问李长之生不生气。李长之反唇相讥说:“批评家的文字,有包花生米的,但不一定是我的。正如小说家的文字也有包花生米的,但不一定是老兄的,我生气做什么?”

巴金《论批评家》一文虽短,但尖锐犀利,具有相当的针对性,并不单是冲着季羡林的文章而发的,他说:“批评一篇文学作品,不去理解它,不去分析它,不去拿一个尺度衡量它,单凭自己的政治立场,甚至单凭自己的一时的印象,这绝不是批评,这只是个人的读后感。事实上也许这个人根本就不懂得文学和艺术,也许这个人根本就不曾体验过生活。”“几天过后,这些所谓批评文章就被人用去包花生米和咸菜去了,同时他们所攻击过的作品还依然在读者中流布,并没有受着损伤。”因为巴金所抨击的随感式的批评的确是批评界泛滥的现象,对此,李长之深有同感,并对巴金的批评也有着理解。他在同一时期的文章中也说, “不愿意去理解理论的文章,是没法自己作理论文章(批评)的;不能够理解理论的文章,是没法理解一个作品的。这就无怪乎当前的批评界,即使对于仅可致力的作品的批评,也只有随感录式的了。他抓不住作家的思想、心情,和技巧的中心,他无从论到优劣,他只有不相干的书本的印刷上或定价上的随感。”“出自这些人之手里的批评,便是作家所不能忍耐的随感式的批评了。”可见,两个人的观点是一致的。但作为批评家,李长之同时认为,一方面批评家要自强,“实生活,分析的脑筋,健全的知识,有力的笔,缺一不可”,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批评界尚在襁褓,社会也要对于青年批评家给以爱护,“我们不可忽视,在现在供给报纸杂志赖书报评介为生活的青年中,有极其锐利的批评家的影子了。这是萌芽,绝对地需要培养。”

世上的事有时很复杂,感情关系有时与真理并不同步。从这个人嘴里说出的一句话可以接受,从另一个人嘴里说出来可能就逆耳不中听;某件事情自己亲近的人做出浑然不觉,站在对立立场的人做出就无法容忍。巴金反对随感式的批评在理论上没有错误,但在特定的编辑环境中再加上做法上欠沟通,就显得不够稳妥而伤害了李长之的自尊心。虽然李长之为自己朋友的文章指责巴金违反编委会程序,也自有合理之处,在当时却酿成了两人的矛盾。

1944年,参加全国文代会期间的郑振铎(左四)、巴金(右二)

不久,巴金说批评文章“被人用去包花生米和咸菜去了”的论调招来了攻击。攻击者大抵是笔名,由于有隔阂,巴金便疑心是李长之所为。尤其是这时《北平晨报》的编辑瞿冰森也用笔名来了一篇,巴金便忍不住去《晨报》编辑部质问到底是谁写的。瞿冰森不敢承认,只说决不是我而已,更加重了巴金疑李长之所为之心。因为李长之在这之前主编过《北平晨报》前夜副刊,与《北平晨报》联系比较密切,于是巴金的朋友如周辅成等也就用化名攻击李长之。这就是郑振铎向朱自清所叙这一事件的过程,也是李长之在《鲁迅批判》 序中所说:“可是这余波继续地扩张下去,到现在还没有完”的背景。

由于很难合作了,李长之愤而脱离了编委会。《文学季刊》创刊号的再版本封底删去了编委会成员和特约撰稿人名单。从第二期始,不再在封面上列署本期撰稿人名单,这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吧。

本文来自《人物》杂志2010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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