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讲讲清代的格格
大家可能将「格格」(满语:????)与「清朝公主」画上等号,但其实「格格」最初的意思是「年轻女性」,类似于「姑娘」、 「小姐」,在1644年满人入关前,在口语里未出嫁的女性皆可称「格格」。
直到清朝建立系统化的宫廷礼仪后,才将「格格」作为一种规范性封号;至于皇帝的女儿则有更详细的规范:
皇后所生者称为「固伦公主」(爵位等同最高等的和硕亲王);嫔妃所生者称为「和硕公主」(地位等同第二等的多罗郡王)
乾隆皇帝第十女:和孝固伦公主
由于于对皇室成员的严格规范,清朝并未像历代一样出现一些在干涉前朝政治的公主(例如汉朝的鄂邑公主和唐朝的太平公主);反而是让她们在皇朝的政治运作中,将自己身为女性的角色功能发挥地淋漓尽致。
清朝公主的婚姻对象大多出于政治考量,都是八旗中的王公贵族。
有趣的是:比起满人,清朝皇帝似乎更偏好挑选蒙古人为额驸(驸马)。根据《大清玉牒》的统计,清代的额驸中,蒙古额驸就有 35位,远超过满族的20位和汉军额驸的5位。这点可能和清整个朝代,朝廷都致力于安抚蒙古诸部有关。
与一般父权社会「妻凭夫贵」的状况不同,娶到公主的男人,其爵位高低反而会取决于自己妻子的地位高低。固伦公主的额驸叫「固伦额驸」,其爵位与固山贝子相同,和硕公主的额驸称为「和硕额驸」,爵位与奉恩镇国公相同。看到这里,读者有没有发现一件事:
公主的地位比她丈夫高。
前面说到:固伦公主的爵位等同亲王,但其丈夫的爵位却只到贝子,以男人的角度来说,他整整矮了妻子三截(除非他们本来已经有更高的爵位)。这也是清代皇室婚姻制度的用意:作为爱新觉罗氏的一员,公主的地位永远高于夫君。这是为了提醒新郎及其家人:
这是一种从天而降的荣耀
他们必须在婚礼期间反覆对新娘的父母(也就是帝后们)反覆行三跪九叩大礼;公主也不需要向公婆行礼,反而是接受公婆的跪拜。
由于公主的婚姻是用来加强皇室与其政治盟友的关系,公主不管在婚前、婚后、生前、死后,都被视为皇室的一分子;无论是对内嫁与朝中官员或是对外远嫁外藩,公主的婚事都有内务府参与其中,并且由朝廷供给其妆匳资金。结婚后,公主无论产子或生女,都会得到皇帝的赏赐;一旦公主逝世,其葬礼也是由娘家(皇室)负责,而非夫家自行操办。
有「清朝最后公主」之称的荣寿固伦公主
跟汉人「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不同,多数的公主死后都会被葬回北京城附近。例如道光皇帝的四女「寿安固伦公主」(「固伦公主」是地位,「寿安」是她的封号)被许配给蒙古的德穆楚克扎布郡王。
但因为夫妻情感和睦,寿安公主死后,德穆楚克扎布上书请求让公主葬在他的领地,以便之后夫妻合葬;但最终清廷否决了这个心碎丈夫的要求,因为「查无此例」。婚丧喜庆的礼仪一再强调公主是「皇族的成员」,就这个角度来讲,比起「出嫁」,这些公主更像是将额驸们「入赘」进爱新觉罗氏的大家族中,成为皇家统治集团更加坚实的盟友。
看完了文章,是不是被这些爵位搞得昏头转向呢?相信当时的这些格格们应该更是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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