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用得着贪污?一个月的俸禄,可能比许多白领一年收入还高

包拯,人称“包青天”,是我国历史上首屈一指的清官。无论黑夜还是白天,只要有冤屈,到开封府门前的大鼓上击鼓鸣冤,包拯定会升堂办案,还受冤屈者一个公道。传言因为包拯身材高大、面色焦黑,额头上有一颗弯弯的月牙,所以也一直被人们称作“包黑炭”。那么,历史上真实的包拯,又是什么样的呢?

在历史上,包拯与人们印象中的形象相差深远。根据宋代流传下来的包公像、开封市包公祠的石刻包公像来看,包拯不但个子不高,而且皮肤白皙,是一个典型的白面书生,完全和“黑炭”、“高大”挨不上边。就是这么一个文弱书生,在宋朝时期一个月的收入可能就是一个天文数字。

公元1056年,包拯任权知开封府,迁升右司郎中。以后的几年里,包拯身兼御史中丞、三司使、龙图阁直学士等职。根据《宋史·职官志》记载,仅仅以龙图阁直学士来算,包拯每个月就有138贯的收入,等到年底还会有绫罗绸缎等数目不等的分红。另外包拯还是开封府的一把手,除了每月本身的粮食、柴草等福利待遇,还有1500贯给包拯用于开封府的日常开支。

在宋朝,1贯等于1000文,400文可以买一石米,一石米等于92.5斤。而如今一袋10斤普通的大米要30元,即90斤大米需要270元。所以,我们大概可以理解为宋代400文相当于现在270元的购买力。如此来算,我们仅仅计算包拯作为龙图阁直学士一个月的收入,即138000文,相当于现在的93150元,可能比绝大多数白领一年的收入还要多,这还是不计算实物,仅一个官职的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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