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史》之中有这样两段话:“传庭死,而明亡矣。”“流贼蔓延中原,所恃以御贼者独秦兵耳。傅宗龙、孙传庭远近相望,倚以办贼.........传庭败死,贼遂入关,势以愈炽。存亡之际,所系岂不重哉!''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对孙传庭的评价之高,但也揭示了他的悲惨结局。
孙传庭(1593年—1643年),字伯雅,又字白谷,代州(今山西代县)人,崇祯九年(1636年)初,请缨任陕西巡抚,负责剿灭农民军。此时的陕西已经乱成了一锅粥,时疫流行,粮草不足,兵员缺少,崇祯皇帝只给了兵饷十万两白银,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但孙传庭很淡定,只给朝廷提一个要求:不给钱我认了,但我要干什么,朝廷也别管。孙传庭知道当前的第一要务是练兵,筹饷。他的兵源主要来自陕西北部的榆林,多是“兵户”家庭的子弟,当地民风尚武凶悍,战斗力很强,因此也被称为”秦兵“。依靠着这支劲旅 ,孙传庭于崇祯九年(1636年)七月在子午谷外设伏,大败闯王高迎祥,高迎祥被捕到京城凌迟处死。
崇祯十年(1637年)初,孙传庭率部与各路明军以优势兵力接连打败了起义军圣世王、瓜背王、一翅飞、镇天王等部,使关中以南地区趋于平定。崇祯十一年,孙传庭率部在陕西宝鸡击败农民军,并以“围点打援”的战术,在陕西潼关重创李自成,打得李自成只带18骑仓皇逃窜。孙传庭乘胜追击,又南进河南,在河南灵宝大败农民军“十三家联军”。此时明军情势大好,但因清军在此时攻入长城,崇祯帝急调洪承畴与孙传庭回京防御,李自成便得到喘息。
崇祯十二年(1639年),朝廷调孙传庭总督保定、山东、河南军务,孙传庭上疏请见皇帝,但因杨嗣昌谗言于崇祯帝,崇祯帝将孙传庭贬为平民后,又将其禁囚,此后下狱三年。崇祯十三年,李自成部农民军在河南又起,并拥兵数十万,明军与之数战皆败。崇祯十五年末,崇祯帝从监狱中放出孙传庭 ,命其赴陕西任三边总督。孙传庭到任后开始招募新兵,崇祯帝却不断催促孙传庭进军。崇祯十六年(1643年)朝廷命孙传庭兼督河南、四川军务,随后升为兵部尚书,改称督师,加督山西、湖广、贵州及江南、北军务。八月,在崇祯的一再催促下,孙传庭在西安誓师,统军十万出征河南攻打李自成。
由于河南境内赤地千里,缺少粮草,李自成采取了诱敌深入的战略,把主力部队部署在郏县以南的地区。陕西官军一路上“势如破竹”,八月上旬占领洛阳,九月八日攻战汝州,此时由于官军补给线过长,粮草不济,李自成又派大将刘宗敏切断明军粮道,明军士气大泄,又加上连日大雨,官军争相撤退迎粮致使队伍大乱,农民军乘机发起进攻,官军全线崩溃。农民军倾巢而出,穷追不舍,一日一夜追杀四百余里,官军死亡四万余人,损失兵器辎重数十万。此役,大明仅有的“一副家当”损失殆尽。李自成随后攻克潼关并乘势夺取关中,孙传庭向渭南撤退,十月初三,孙传庭单骑冲入敌阵力战而死,时年5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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