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狱是中国古代历朝历代都存在的,统治者通过在作者的文字书画等作品中故意摘取片段,过度解释,以此进行政治迫害,最终实现社会言行的高压控制。从宋代的苏轼乌台诗案到车盖亭诗案,清代的庄氏明史案、吕留良案、徐骏案等,一大批知识分子因其著作获罪,或杀或贬或流放,而中国文字狱在清代更是被统治者运用到了巅峰,上到诗词下到画作,摘词取段无所不用其极。
清代第一个因文字狱获罪的官员为张缙彦(1599年-1670年),字坦公,河南卫辉新乡人,于明末崇祯年间中进士,官至礼部尚书,明亡后降清朝。张缙彦因文字获罪最早追溯于1660年,该年礼部尚书刘正宗遭都察院左都御史魏裔介被弹劾,随后刘正宗遭到各地官员群起而弹劾,而张缙彦此时却为刘正宗的《逋斋诗集》作序,该序和刘正宗的著作被人刻意曲解,有“正宗为何如人耶且缙彦序正宗之诗曰。将明之才。其诡谲尤不可解”,即有反清复明之意,最后御史萧震又参其“原侍工部尚书张缙彦,踉跄投降,不惟待以不死,且加录用为缙彦者,正当洗心革面,以图报称,乃守藩浙江,刻有《无声戏二集》一书,诡称为不死英雄,以煽惑忍心,入为工部侍郎,又复包藏祸心,交结党类”。最终张缙彦被革职抄家并流放至宁古塔。
而清代第一个因文字狱获罪的平民为释函可(1611年-1659年),俗名韩日騋,子祖新,号剩人,广东惠州人,崇祯年间官至明朝礼部尚书,1645年其以印刷佛经为明来到南京,随后南京被清军攻陷,在此期间他为南明抗清将士撰写文章《再变纪》,顺治四年(1647年)在由南京返回广东途中,其文章《再变纪》以随身所携带的南明福王答阮大铖书为南京清军查获,随后被押至北京。于1648年被流放沈阳,最终病死于此,而其著作《千山语录》、《千山诗集》也于乾隆四十年(1775年)年被列为禁书。
正如清初诗人王撰在其《闻雁有感》中写到“数声哀怨满天闻,无限离愁寄白云。矰缴每从文字起,书空咄咄却忧君”。通过此诗便可知当时文字狱上至官员,下至平民,无不处于文字大狱的恐惧中。(本文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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