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安南\"是指明朝永乐年间,成祖派遣大军征伐安南,并在其全境取得胜利后,设置交趾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察按察使司管辖安南故地的历史事件。洪武时期安南陈朝就己经衰微,政权被黎季楚把持。建文二年(1400年)黎季痒灭陈朝自立为帝,国号\"大虞\",自己也改姓为胡。永乐元年(1403年)夏四月下未(初一),胡季酱遣使入朝,诈称其子胡汉苍为陈氏外孙,因陈氏丽绝代理朝政,并请锡爵。当时永乐皇帝并未控信,遣使赴安南询查后才于当年十一月册封胡汉苍为安南国王。
永乐二年(1404年)八月,先后有陈氏旧臣裴伯奢、后裔陈天平相继来朝控诉胡季酱篡夺王位,大肆屠杀陈氏宗族的行径。确认这两人身份后,朱様以此责问安南,胡季酱上奏谢罪,并请迎陈天平归国为王。然而明朝官军护送陈天平至安南后,朗季楚却设下埋伏,将陈天平巧杀。消息传入朝廷,朱睫大怒,下诏兴师讨伐。明军永乐四年(1406年)韦月出师,十月入安南境,次年五月即平定全境,随后将其地更名\"交趾\",设置三司进行管理。至宣宗宣德二年(1427年),皇帝诏令交趾官兵退兵撤王司,安南重新独立。宣德六年(1431年)五月,授命黎利\"权署安南国事\"。英宗正统二年(1437年)册封黎利之子为安南国王,\"郡县安南\"的历史彻底结束。
然而当时的现实情况却并不理想。自开国来,明朝的北部边疆就一直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元朝残余势力与明累世战争,常常入境侵扰。朱様一生中数次亲帅大军出兵北伐,但如前文所述,即位之初的朱様却借化武故事表明自己要实行安养休息\"慎固边防\"的政策。这说明此时他并没有足够实力与精力以积极进攻的方式解决送一问题。与此同时,广阔的南方陆海边疆也并不平静。
首先,当时西洋诸番间纠纷不断,常发生各种强国欺凌弱国的事件和领止争夺战争。例如满剌加国就长年为遅罗国所侵扰。而诸国中最挑畔多事的莫过于与明有陆地接壤的安南。安南虽称番欲明长修职贡,但却接连发生了对内篡夺王位、对外蒙哄明朝廷、侵抗邻国等事件,甚至与明朝产生边界领士纠纷,所以在洪武年间就与明朝关系恶化,一度被绝贡。在与明朝的领士纠纷中,安南言辞傲慢、非常强硬。而朱元璋却早把安南列入不征之国,终洪武一世采取怀柔容忍的对策。
他虽然对安南的作为非常气愤,称其\"乱臣贼子,在王法所必妹\",并威胁到:\"换于大义,必讨无敵。如或更弦改撤,择日經亲贤,命而立之,庶几可赎前罪。不然,十万大军,水陆俱进,王為致讨,\"昭示四夷。\"但当时明朝实际做出最严重的惩罚只是绝贡,这种程度的处罚显然并不足以解决问题。所以直到永乐初年,安南仍屡次侵掠占城,不止没有归还先前侵占明朝的士地,还又去侵夺云南宁远州士地人民。此外还自立正朔,强迫周围占城等国家接受其冠服、印章改奉安南为宗主国。
此外,东、南沿海自明朝建立以来一直有海寇肆虐,不仅为祸海上,还常登陆劫掠,沿海守卫应付不暇。这些海寇有的是本国居民逃聚为盗,也有外国番夷肆行劫掠,更有不少是沿海军民私自下番,交通外国相结为寇。为廓清海域、防止内外反明力量勾结,洪武以来明朝就一直实行海禁政策,禁止民间私自下海,只准官方出海交通的政策。永乐初,朱徐一面使沿海官军严加镇守,重赏捕获之功,一面也数次敕谕海寇人员,承诺赦其前罪,使番人还其士、中国人还乡复业,不过效果并不显着。
显然,永乐初年的这种现实状况既不能满足成祖万国来朝、四海义安的盛世愿景,也不能让他无后顾之忧的专也处理北边问题。要想诸国宾服、海域清肃,在这一地区构建起广泛的朝贡体系,就成为朱様在此经营的目标。而考察郑和宝船队历次下番出江苏太仓刘家港、沿东南海岸一路去往西洋的活动路线和沿途所为,就知\"郑和下西洋\"正是明成祖为实现这一目标而制定的宏大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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