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曾植在书法实践上走的是先帖后碑的道路,其由帖人碑主要得益于对包世臣理论的服膺。作为在经学、历史、地理、文学、艺术及医学等领域均有造诣且著述丰富的学者,沈曾植对书法的论述散见于他的多种学术札记中,他习惯于用治学方法和态度来谈论艺术,所以条理清晰,精深人微、旁征博引、持论平正,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对于唐以前书法分为北碑、南帖这一碑学书法史观的核心问题,沈曾植首先强调“简牍碑版为二体”这一事实,并明确指出:“写书写经,则章程书之流也;碑碣摩崖,则铭石书之流也。”但在具体论述时,则不以南北强分界限。在评论北碑时,他一方面注意北朝碑刻自身的发展变化过程。
另一方面,他还喜欢将北朝石刻与南朝书风联系起来,故评北朝墓志往往有“秀韵近南”、“邺、洛下无此风,必南人北度者为之’及“北碑至此与南帖合矣”类的判断,且屡屡以北碑与二王对比,谓“《龙藏》近右军,《清颂》近大令”、“《刁志)近大王,《张碑》近小王”。至如称‘李斯亡篆以简直,中郎亡隶以波发",“《急就》是古隶章草《月仪》是八分章草,右军父子则今隶今草也”,更是独具慧眼,发前人未及之论。
对于碑学书派的技法概念,沈曾植亦花费了很多心力去思考体悟。他受包世臣的观点影响很深,故于《艺舟双楫》中讨论的“始艮终乾”“中画圆满”等原则均有详细阐发与论证,对于用指用腕之异,更从简札与碑碣的不同功用加以考察,得出“章程以细密为准,则宜用指,发展和完善了包氏之论。
总之,沈曾植虽然崇尚碑学,推重石刻,但并不为北碑、南帖的划分所束缚,于南朝简札帖学亦不废弃,在清末诸多碑派论书者当中,具有全面考察、把握细微的眼光和客观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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