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伍子胥。
大概是春秋战国最cult的老愤青。
爸爸与哥哥被楚王杀了。
他自己逃去宋国,宋国又乱,带着太子建去郑国;太子建在郑国搞事情死了,伍子胥带着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去吴国。“昭关一夜变白头”传奇,就在这一路上。
伍子胥一度穷到要当乞丐。千难万险到了吴国,帮衬公子光。让专诸献鱼,谋刺吴王僚。公子光为吴王。伍子胥再谋动要离刺杀庆忌——中国最早的刺客组织领衔者?
伍子胥与孙武合力,以吴国区区之地,几乎击灭春秋史上最大国楚国。虽然此时楚国已非巅峰,但想一想:那是楚国啊!
晋文公城濮之战击退楚国,已算春秋五霸之一;白起骁勇一世纵横无敌,只不过把楚国打到迁都而已。
伍子胥单靠吴国之地,几乎把楚国打没了,然后就是挖坟掘墓,鞭尸楚平王。
当时申包胥说伍子胥太过分了。伍子胥说了两句成语:
“日暮途远,故倒行逆施”——时间来不及了,所以我不顾一切只管眼前了!——鞭尸!鞭尸!!鞭尸!!!
可谓非常硬核了。
包括他的死,也很硬核。众所周知,伍子胥后来辅佐夫差,几乎吞了越国,简直要以东南一角会盟诸侯称霸了。勾践卧薪尝胆图谋报复。伍子胥跟夫差闹不和被赐自尽,临死前,伍子胥根本不想求个全尸,而是干脆地要求把自己的眼睛挖出来搁在城门上,看越国入侵灭吴——一切如他所愿。
逃亡。行乞。刺杀。又一次刺杀。开疆拓土。挖坟掘墓。鞭尸旧王。倒行逆施。悬眼国门。
都说《权力的游戏》够刺激,跟伍子胥这段比如何?
如此cult的题材如果照实拍,昆汀·塔伦蒂诺和北野武来执导,会是什么效果?
中国历史从来不缺少刚烈硬核的人生——只是史书不好意思明讲罢了。
好,上面这个的重点是硬核,那下面说一个,重点是玩家。
俄罗斯的彼得大帝众所周知。为了将俄罗斯从野蛮落后酗酒迷信变得刚毅威武,亲自去西欧游荡,亲自学造船、开枪、做靴子、拔牙。回去俄罗斯后,亲自给官员剪胡子,大搞工业化。终于让俄罗斯获得了出海口,变成了一代北极熊。富勒先生说他冲动,粗鲁,野蛮,玩世不恭,生活放浪,易怒多变,可是他坚韧不拔,不怕疲乏,不动感情,一心要让俄罗斯变成现代国家。
不,我说的主角不是彼得大帝,而是他的传奇对手,比他还要硬核的疯子:瑞典的查理十二。
查理十二生于1682年,个性极为奇怪:他热爱战争胜过胜利本身,情况越恶劣越起劲,自信无限,但也自欺欺人。但却是真正的军事天才。富勒先生认为仅论进攻狂野的劲头,欧洲历史上也就亚历山大、腓特烈二世和拿破仑可以跟他相比。
他18岁时,彼得一世和萨克森诸军打了过来。查理以八千人打走对面四万人。此后四年基本战无不胜,屡屡以一比二到一比三的军力比打退对手。
到26岁时,查理十二跟彼得对峙。1709年2月,他只用四百人在克罗斯罗库兹克击溃了俄军号称七千人,然后在奥波赞那亚,三百人击败了俄军号称五千人。
但瑞典军因为寒冷,已经大幅度减员,他却并不在意。终于1709年6月,他亲自上阵,左脚被子弹贯穿。之后波尔塔瓦会战,他只能坐担架了。
波尔塔瓦会战当天,彼得一世和查理十二两个疯子大王,都亲自冲锋在前。彼得三次中弹:一发穿过帽子,一发穿过马鞍,一发擦过颈边的十字架,生死一线。查理十二的担架兵和随从人员共二十四人,死伤了二十一个,担架也被炮弹击碎。
最后查理十二输了,败走。彼得大喜过望,甚至没有追击,就地组织宴会庆祝:从此俄罗斯崛起,成为了北方之霸。
但查理十二的传奇还没完。
他31岁那年春天,在一个河湾受到土耳其人包围。在八小时内,他手下总共不到四十个人,防御着一座未设防的房屋,面对一万二千名土耳其军和十二门炮,他杀死了敌军二百人——有十个直接死在他的剑下——才被俘虏。
当了一年半俘虏后,查理离开土耳其,一路穿过奥地利和日耳曼。然后1715年整整一年,他防守施特拉尔松德,抵抗汉诺威、俄罗斯、普鲁士、萨克森和丹麦联军。1718年,他36岁,在挪威的腓特烈斯顿要塞被围,在堑壕中中枪而死。
知道的是瑞典国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天龙八部》里的风波恶:这一辈子到处打,打打打,打到死。
真也是个风流人物。
以前写过这本书《伦勃朗1642》,说一下吧。
伦勃朗出生在莱顿。25岁搬到阿姆斯特丹。26岁完成了传世的《杜尔普教授的解剖课》。28岁结婚。33岁搬进了价值一万三千盾的大宅里。36岁成为阿姆斯特丹最红的画家,接了市民自卫队的订单,画了《夜巡》。
但这幅画当时不被理解,导致他声誉一落千丈。
同一年他妻子去世。
六年后他的女仆起诉他跟自己私通。十二年后他被母亲娘家人集体追诉,破产。
50岁时破产,听上去很可怕吧?没人给他订单。欠债一堆。身体很差。
他做了什么呢?嗯,从此到他逝世为止,他创作了人生最伟大的一系列作品:记录他苍凉处境的自画像。
52岁那年,他1858年,伦勃朗画了一幅大到惊人的自画像:一幅大约134公分高104公分宽的巨作。那是他一生最倒运的年头,沧桑满脸,满手褶皱,他也无意避讳,甚至愿意多花功夫,描绘他已经松弛的下巴。他当然不会刻意美化自己,也没有遮掩眉间那被厄运折磨出来的纹路,紧抿的嘴角也多少显得痛楚,但他把一边嘴角藏在阴影中,压低帽檐遮盖多纹的额头,这就构成了公认的“他最冷静又最伟大的一幅自画像。”
1659年,他又照惯例,画了幅84公分高66公分宽的自画像。
1660年一幅可叫做《皱眉图》的自画像里,他歪戴帽子,毫不掩饰露出苍老的额头,眉毛揪着,仿佛不耐烦;半边脸没在黑暗里,仿佛不高兴;但嘴抿着,眼中光华闪亮,又暗示着他的倔强。比起此前的默默承当痛苦,这一幅的情感流露要多一些。一般认为,这幅是他技巧最成熟时所做。
1662年8月,他曾经有机会给市府画幅大东西,那是他最后的翻身机会,结果对方不认。
一年后,雷诺兹认为他画了一幅未完成,但无比华贵的自画像:
到他老去,他的妻子、情人和儿子,纷纷先他而去。
但他还是没有崩溃。很神妙的是:就在这无法再更绝望的、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孤寂之中,他给出了这么幅画:《浪子回头》。
在1669年,最后那几幅自画像里,他胖乎乎的,像个乡绅。他的帽子时而棕色,时而彩色,头发已成灰色,脸上的皱纹让他的脸尽显苍老松弛;笔触还如十年前一样有力,细节依然美好。实际上,他的神色很安详。他不再用帽檐遮盖自己的额头,不再凝目观望,甚至嘴抿得也松弛许多。他就在黑暗里,平静的凝望着世界。
因为经历过最璀璨的光明,才能领会最幽深的黑暗。
一个画家,就是在最苦难的时候,以自己为模特,记录苦难与黑暗,一直到死。
最后,同为荷兰人的梵高。
众所周知活了37岁,人生前33年一直是画风幽暗,1886年接触浮世绘之后,才变成我们所熟悉的样子。
他自己在人生最后四年创作了绝大多数我们所知的伟大作品,简直是燃烧自己的方式在创作。
他自己的说法是:
“看日本浮世绘的人,该像个哲学家、聪明人似的,去丈量地球与月亮的距离吗?不;该学习俾斯麦的政略吗?不。你只该学会描绘草,然后是所有植物,然后是所有风景、所有的动物、最后是人物形象。你就做着这一切,度过一生。要做这一切,一生都还太短。你应当像画中人一样,生活在自然里,像花朵一样。”
伍子胥所谓日暮途穷,所以倒行逆施;梵高所谓要做这一切,一生都还太短,其实是一个意思:
时间没那么多,所以不顾一切了。
所以咯,外界看来,真硬核玩家都是不屈不挠的主儿。然而他们自己,可能并不刻意去咬牙奋斗,他们只是格外在意自己喜欢的东西,在意自己要做的事——要做自己真正爱的东西,一生都嫌太短,哪还来得及想别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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