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北方言:割杀

文 / 宋旭

将剩余的饭菜吃完,或者将剩余的东西卖(买)完,怀仁话多言“割杀”。如:

就剩一口了,割杀了算了。

我还没吃呢,你当给割杀了。

剩下不大点了,给两块钱割杀了算了。

“割杀”,是“杀割”一语的倒序词。从使用范围上看,集中于晋语区以及与晋语有密切关系的四川地区。其中大同、离石、柳林、孝义、石楼、忻州、长治等地多言“割杀”。而太原、平遥、朔州、阳高、临汾、霍县,陕西的绥德、佳县,河南的辉县,浙江的台州地区以及四川、重庆等地则多言“杀割”。而且,在很多地区,“杀割”一语的含义不仅仅局限于“将饭菜吃完或者将东西卖(买)完”,其义泛指“将某件事情做完”。

就汉文献来看,“杀割”(割杀)一词,不见于唐代以前的任何典籍。其出现的时间不早于元代,且多见于“元曲”中。如:

“从今以后休来害我,似这般一时间受到,到勾俺十日消磨。今番痛犹闲可,庆官酒怎的杀割。”(《雍熙乐府》卷六《粉蝶儿·吝啬》)

“则被这金,晃的我这眼睛儿花腊搽,吓的我这手脚儿软剌答,可若是官司知道怎割杀?”(元·无名氏杂剧《海门张仲村乐堂》)——这里的“割杀”是“了结”、“了断”的意思。

从用字上考察,“杀割”一语所用汉字并不固定。如:

《临县方言志》:“圪杀,包圆儿”。

《井陉县志料》:“煞阁,邑俗谓事完了。”

而在重庆、成都以及长沙等地区,“杀割”(割杀)一词,分别写作“煞锅”、“杀角”(角古音“glau”,部分方言区读若“go”)、“煞果”等。

一般情况下,作为汉语词汇,如果其用字不固定,说明该词词义不为组成该词的汉字所表。那么,这个词就不可能是汉语固有的底层词汇,其所用汉字只是起“记音”作用,不可以汉语字义去解构其词义。

具体到“杀割”,其来源当是古蒙语中的“收尾”一词。

在现代蒙语中,“segul-hurigahu”意为“收尾、结尾、煞尾”。其中的“segul”(读音“su:l”)作为名词,意为“尾巴、末尾、末端、结尾”。“hurigahu”(读音“hura:h”)是及物动词,意为“收、收起、收集、收回”。

蒙语从成吉思汗时期到现在,经历了800多年的演化过程。其中的语音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就元音部分,现代蒙语中的“u”,在古蒙语中多为“a”(这与现代汉语中的元音“u”多来源于上古汉语的“a”是一致的)。如蒙语中的“山”,老蒙文记载的音节发音是“阿古拉”(agul),现代蒙语口语的发音是“乌勒”(uul)。而且现代蒙语中的辅音“h”与“g”,是由古蒙语中的“k”分化而来。在不同方言区,读法不一。一般地,东部方言去多读“h”,中、西部方言区多读“g”。

据此,可将“hurigahu”(收、收起、收集、收回)的首音还原为古蒙语的“ka”,进而转化为晋语区的入声“ga?”。不难看出,“杀割”一词,就是分别选取了古蒙语“segul”与“karigagu”的首音,组成的一个“音译词”。

从语序上考量,“杀割”符合阿尔泰语系中“宾语+谓语”的倒置语序。而怀仁话里的“割杀”则符合汉语语序——“谓语+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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