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卷云舒,惯看桑田变沧海;古往今来,多少故事笑谈中!朋友们,今天给你们讲一段沙俄对准噶尔地区的侵略与准噶尔军民的抗俄斗争的事。策妄阿拉布坦统治准噶尔部期间,沙俄并没有改变对准噶尔部的侵略政策。当时,俄国正是彼得一世(1682-1725年)在位。彼得一世是个“深谋远虑的、向自己的继承者指示种种侵略方针的帝王”,从他开始,沙皇俄国便走上了争夺世界霸权的道路。彼得及其继承者对其欧洲邻国发动一系列侵略战争的同时,也在东方积极推行扩张政策。
1713年,一个名叫和卓奈甫斯的土克曼人,经由阿斯特拉罕来到俄京彼得堡,说阿姆河注入里海,可复兴“如古代地理学者所说印度洋与里海之间的水路”,并传说阿姆河流域有大量砂金,而这一传说也被当时在彼得堡的基瓦王国使臣阿苏尔伯克所证实。与此同时,彼得又接到西伯利亚总督加加林递交的一份报告,报告中说:中国南疆叶尔羌地区盛产黄金。他建议“由额尔齐斯河起修建一些碉堡”,直到叶尔羌。得到上述消息后,彼得一世欣喜若狂,为实现“复兴通往印度的道路与得到砂金的野心”,决定对中亚的基瓦王国和中国西北边疆采取侵略行动。
为了实现上述侵略目的,彼得一世组织了两支远征队:一路由近卫军陆军中尉贝柯维奇统率6600人于1716年横渡里海,于里海沿岸建立三座要塞;一路由陆军中校布赫戈利茨指挥的4000余侵略军,于1715年向额尔齐斯河进发。后来贝柯维奇的侵略军,遭到基瓦王国人民的抗击,作战失败,侵略军6000余人全军覆没。布赫戈利茨率领的侵略军,于1715年10月,侵额尔齐斯河的中上游,偷偷地窜到我准噶尔管辖的亚梅什湖畔,修筑堡垒,设置工事,准备在那里过冬。
在布赫戈利茨侵略军出动之前,加加林根据彼得一世的指示,派人送信给准噶尔部首领策妄阿拉布坦进行威胁和利诱,“希望他(指策妄阿拉布坦引者)对于这个远征队的目的不要担心”并提出如果策妄阿拉布坦“不干涉这一军队,将来他(策妄阿拉布坦)便可以得到帮助和声援”准噶尔人民在与沙俄长期“交往”中,早已识破沙俄口蜜腹剑的伎俩,没有听信侵略者的谎言。1716年2月,准噶尔部军民同仇敌忾,集合约有万余人队伍,在大策凌敦多布率领下开赴沙俄盘踞的亚梅什湖要塞,要求撤离侵略者的军队。
大策凌敦多布向侵略者发出警告:如果赖着不走,“我将围困城堡,不准你们的人外出…待你们粮尽挨饿时,我定将攻占此城”。然而布赫戈利茨非但不听劝告,反而威胁准噶尔军民,说什么“他有大量的供应品,同时援军很快就会从托波尔斯克到来”面对着侵略成性的沙俄匪帮,准噶尔军民在警告无效之后,为维护祖国神圣的领土,不得不拿起武器同侵略者进行斗争。他们以大刀、长矛和弓箭等武器,不断袭击侵略军,打得敌人丢盔卸甲,溃不成军。与此同时,沙俄从托波尔斯克派出的增援部队也被英勇的准噶尔军民所歼灭。
1716年4月,布赫戈利茨不得不炸毁亚梅什湖要塞,率领残部乘船沿额尔齐斯河狼狈逃跑,退至鄂木河口,修筑鄂木斯克要塞亚梅什湖之战,是准噶尔人民为保卫自己领土、反抗沙俄入侵的正义战争。这次战争沉重地打击了沙俄侵略势力,在中华民族反抗外来侵略的斗争史上,写下了辉煌的一页。沙俄侵略者虽然在亚梅什湖遭到可耻的失败,但仍不死心,1719年,彼得一世又派利哈列夫为首的一支440人组成的侵略军,从托波尔斯克出发侵入斋桑湖,于湖边修筑要塞。这支侵略军又遭到准噶尔军民2万人的截击,不得不退回托波尔斯克。
1721年至1722年,策妄阿拉布坦在西藏势力被清军驱逐后,处境十分狼狈,为了摆脱困境,策妄愿意向俄国让步,保持和平。沙俄政府以为有机可乘,立即把侵略魔爪伸向准噶尔部。彼得一世派翁科夫斯基来准噶尔活动,劝诱策妄臣属于俄国,沙皇“就可以下令像保护自己的臣民一样保护他免遭别人侵犯,并可首先发函说服中国皇帝不要欺凌浑台吉(指策妄)因为他已是皇上的臣民。假如中国皇帝不听,则要设法用强力迫使他同意”。
还要“设法使策妄阿拉布坦让与领土,以便在这些领土上建筑堡垒要塞,修筑一条连续不断的堡垒线会使西伯利亚与前哨站连接起来,并且可以保护探矿队的全部旅程”。俄国政府的这些要求,充分暴露了它觊觎中国领土,进行挑拨离间的丑恶面目沙俄对准噶尔人民和策妄阿拉布坦作了错误的估价,认为他们与清政府作战失败,必定会投靠俄国,种估价大错而特错了准噶尔的人民是热爱祖国的,策妄虽然割据了西北,和清朝中央大动干戈,但在准喝尔人民的推动下,他面对俄国的利诱威胁,仍保持了严正的立场。策妄阿拉布坦“拒绝转人俄罗斯国籍,并且没有接受翁科夫斯基所提出的关于在汗国领土上修筑要塞并派俄军驻防其中的建议”。翁科夫斯基使团虽然在准噶尔活动两年之久,但这次出使“收获似乎既含糊,又贫乏的”。
今天的文章到这里就结束啦,各位看官大大,都看到这了,麻烦给小编点个大大的赞呗!!您的关注和点赞,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和支持!!嗯~,360度各种姿势来求赞求关注!!\\(^o^)/动动您发财滴小手,举手之劳(^o^)感谢各位看官们!!我们下篇文章见。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