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古装剧中,我们可以经常看到一些场景,英雄好汉进店之后,都会喊小二切上几斤牛肉下酒,可是实际上在古代这种行为是不可能发生的。
因为在古代,如果食用牛肉,那可是犯了大罪的,可能会被捕入狱或者被砍头。
在3000多年前的西周时期,牛的神圣地位就被确定下来,周天子明确规定:各诸侯没有特殊原因不得杀牛,更别说吃牛肉了。
就算是天子,也只能在祭祀的时候才能够杀牛,各个诸侯平时吃肉都是吃猪和羊,很少吃牛肉。
在此之后,历朝历代都有明确的法律保护耕牛,比如秦汉时期就规定,偷盗、宰杀耕牛者要被判处死刑,食用牛肉的都会处以重罚。
隋唐时期规定:屠杀耕牛者判刑一年半,同时流放一千里。
明清两朝规定:屠杀耕牛者杖打一百,判刑一年半,流放一千里。
虽然,有些朝代是允许宰杀食用病牛,或者老去的牛,但是牛主人也不是能够说杀就杀的,需要走一定的程序进行申请,需要得到朝廷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了才可以宰杀。
耕牛之所以这么受保护,与古时候的生产力水平低下是有关系的,古代社会是农耕社会,耕牛既是重要的农耕物资,也是很重要的战略物资,因为牛不仅可以用来耕地,牛皮还可以用来制作成甲、盾,牛角可以做成弓,牛筋可以制弦。
不过当人们的生产力提高后,这一制度的效用性就逐渐降低了,比如宋朝的时候,可以登记宰牛。
而清朝时期,由于满清是游牧民族,生产力提高,耕牛数量丰富,所以不提倡禁杀,先前的明文条例实际上已经瓦解。
到了现代,基本上已经见不到哪个地方说禁止杀牛的,牛肉也成了美食美味。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