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抗日战争时期,有无数的中华儿女抛头颅洒热血,为民族解放和祖国独立而英勇奋战。然而,也有一少部分的民族败类,他们卖主求荣,认贼作父,为了自己的个人利益不惜为日本人充当汉奸走狗,成为世人所唾弃的对象。然而俗话说得好,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随着1945年日本在二战中战败后宣布无条件投降,抗日战争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汉奸们也得到了应有的清算和惩罚。然而有这样一个汉奸,他在战后被惩罚执行死刑前,却意外地获得了释放,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此人名叫安乐三,是山东胶州人,生于1918年。他出身于当地一个中农家庭,由于父母从小对其疏于管教,导致他长大以后开始干上了偷鸡摸狗的勾当,是村里有名的二流子。抗日战争爆发以后,日本在短时间内占领了山东,安乐三就此投靠日本人,成为了一名汉奸走狗。后来,他被日本人任命为伪保长,负责替日本人向老百姓征粮征饷。
1945年,日本人战败投降,国民政府展开了锄奸行动,安乐三为了躲避政府的清算,于是就仓皇逃往青岛。到了青岛之后,他化名安三儿,并开始以摆摊卖菜来维持日常开销。就这样,他在青岛平安无事的度过了几年时光。然而好景不长,由于过惯了养尊处优的享乐生活,加之卖菜收入实在太低,赚的钱根本不够他花的,于是安乐三又开始不安分起来。
此时解放战争已经胜利,青岛获得了解放。于是安乐三又开始冒充解放军敲诈勒索群众财产。被识破之后,安乐三被政府逮捕,随即被送进监狱,判处有期徒刑。
1951年,安乐三刑满被释放出狱。经过政府改造后的安乐三终于变得老实安分起来,在青岛台东区以烧砖、晒大粪等为生。原以为此生再也不会有太大的变故,然而让安乐三意想不到的是,1954年他又被群众举报,罪名是他在当年做汉奸时曾指使其手下毒打同村村民安乐福的母亲安许氏,致其惊吓过度而死;此外他还曾伙同其他汉奸打伤同村一名孕妇并致其死亡,还抢走群众耕牛3头、毛驴一头。
依据这些罪名指控,安乐三最终被判处死刑,很多群众也都认为像他这样一个曾经做过汉奸的人,绝对能干出如此伤天害理的事。本来事情看似到此已经终结,一个罪大恶极的汉奸最终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也算是大快人心。然而就在执行死刑的刑场上,安乐三突然间大声连喊冤枉,这引起了当时执行现场监督员刘明智的注意。他立即向政府建议暂缓对安乐三执行死刑,并马上和另一名侦办此案的官员王洪海进行进一步调查,这一查下来果然有了新的发现。
刘明智等人经过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原来当年安乐福的母亲安许氏并不是被安乐三等人殴打惊吓而死,而是死于难产。而同村孕妇之死则属于张冠李戴,是另一个汉奸所为,而此人早已被枪毙了。安乐三当年除了替日本人当过汉奸,征粮征饷之外,并没有做出过其他残害百姓,草菅人命的勾当。
根据以上复审情况向上级汇报之后,经胶县人民法院报请胶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后,决定撤销原死刑判决,改为''教育释放''。此后不久,安乐三得以获释出狱。
安乐三案是我国在建国后平反的第一起刑事案件,它体现了我国司法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谨性,是值得我们所称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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