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南朝政府赋役资源枯竭,为此,南朝少数民族承担了哪些赋役?

东晋南朝立国南境,境内编户本少,加之政府赋役沉重,编户多有流亡,并有荫户制度的影响,政府赋役资源日枯,此时开辟少数民族地区的赋役资源尤显重要,正如朱大渭先生所说的,东晋南朝民族政策,“归根到底是为了对少数民族人民加深经济剥削。”东晋南朝少数民族的赋役负担主要是这些方面。一是责“赕”。后汉书南蛮传》“板楯蛮”条载秦政府与板楯蛮约定,云:“伤人者论,杀人者得以倓钱赎死。”注引何承天《纂文》曰:“倓,蛮夷赎罪货也。”实际上,何承天的注释与“倓”的本义是有所差别的,据潘光旦先生研究,倓是蛮语音译,其本义当是“土家”与苗人称“以财物酬死者之家曰‘倒骨债’”。

“赕”是刘宋后从“倓”改创出来的一个新字,其义也从“以财酬死者之家”扩展到“赎罪货也”,词义内涵与外延都扩大了。东晋南朝往往以责“赕”的名义向少数民族勒索大量财物,这时“赕”除赎罪义外,又有纳贡性质,以致租赕联用。《南齐书》卷26《陈显达传》云:“大度村僚,前后刺史不能制,显达遣使责其租赕,僚帅曰:‘两眼刺史尚不敢调我!’遂杀其使。”遣使征调租赕,纳贡性质明显。

《隋书》卷80《列女谯国夫人传》云:“唱言输赕,得至栅下。”《晋书》卷26《食货志》云:“元后渡江,军事草创,蛮陬赕布,不有恒准。”《隋书》卷24《食货志》云:“晋自中原丧乱,元帝寓居江左,……诸蛮陬俚洞,沾沐王化者,各随轻重,收其败物,以裨国用。……历宋、齐、梁、陈,皆因而不改。”赕一般以部落为单位向蛮酋征取,如刘宋末期,荆州刺史沈牧之向武陵酉溪蛮王责赕千万,南齐时陈显达征调大度村僚帅租赕,梁末俚帅洗夫人率众人向刺史输赕。按规定,“赕”物应上交政府,《宋书》卷83《吴喜传》载萧道成指责吴喜云:“又遣人入蛮,矫诏慰劳,赕伐所得,一以入私。”

《陈书》卷21《萧允附弟引传》云:“时广州刺史马靖甚得岭表人心,而兵甲精练,每年深入俚洞,又数有战功,朝野颇生异议。”特派萧允前往暗察,“外托收督赕物”。责赕往往数额巨大,如沈攸之一次向五溪蛮王田头拟责赕千万,垣闳在益州“被赕”,搜括得数千金,冼夫人一次向刺史输赕,乃至动用数千人担负。二是兵役负担。凡顺服之蛮夷,战时均有服兵役之义务,其任务主要有三,一是为北边捍蔽,或为进攻北方政权之前锋,因南朝在刘宋元嘉二十七年的宋魏之战后,多采取守势,所以以捍蔽为主;二是参与内争;三是“以夷制夷”,镇压“不宾服”者。

现略举数例,《元和郡县图志》卷31《剑南道上简州》“金水县”条云:“东晋义熙末,刺史朱龄石帅建平生(僚)征蜀,仍于东山立金泉戍。”《宋书》卷100《自序》云:义熙十一年,刘裕征司马休之,休之“贼党郭亮之招集蛮众,屯据武陵。”《魏书》卷98《萧衍传》有蛮酋龙骧将军梅兴祖,同书卷101《僚传》云:“萧衍辅国将军范季旭与獠王赵清荆率众屯孝子谷”,据《隋书》卷80《列女谯国夫人传》,俚帅洗氏助陈霸先平侯景,后又助平欧阳纥,《陈书》卷35《周迪传》云:天嘉三年,世祖诏曰:“我高祖躬率百越”,说明阵霸先岭南起兵时,其中多有俚僚之人。

《魏书》卷60《韩麒麟传》云:太和“二十一年(497年),车驾南伐,显宗为右军府长史、征虏将军、统军。军次赭阳,萧鸾戍主成公期遣其军主胡松、高法援等并引蛮贼来击军营,显宗亲率拒战,遂斩法援首。”征发蛮夷多采取发、募形式,不打破原有组织,委任蛮酋军职,以统蛮夷。《晋书》卷48《段灼传》云:“臣前为西郡太守,被州所下《己未诏书》:‘羌胡道远,其但募取乐行,不乐勿强。’臣被诏书,辄宣恩广募,示以赏信,所得人名即条言征西。其晋人自可差简丁强,如法调取;至于羌胡,非恩意告谕,则无欲度金城、河西者也。自往每兴军渡河,未曾有变,故刺史郭绥劝帅有方,深加奖厉,要许重报。是以所募感恩利赏,遂立绩效,功在第一。”说明从政策上讲,蛮夷只可募取,不可征发,但实际执行并非如此。

三是武力掠夺。由于官吏之贪婪、民族歧视与偏见,武力掠夺蛮夷之事早已有之,但以武力掳掠以补国用,在历史上亦属罕见,然在南朝这类事却常见,梁、陈二朝更为明显。《南史》卷51《梁宗室吴平侯景附子励传》云,徙广州刺史,“俚人不宾,多有海暴,励征讨所获生口、宝物,军赏之外,悉送还台。……自励在州,岁中数献,军国所须,相继不绝,武帝叹曰:‘朝廷便是更有广州。’”《魏书》卷101《僚传》云:“萧衍梁、益二州,岁岁伐僚以自裨润,公私颇藉为利。”陈时,欧阳纥为广州刺史,弟盛为交州刺史,弟邃为衡州刺史,“合门显贵,名振南土。又多至铜鼓、生口,献奉珍异,前后委积,颇有助军国焉。”之所以如此,这是梁、陈财政十分紧张的结果。综上所述,随着控制的强化,六朝时期南方少数民族的负担较前代已大为加重,而这正是六朝民族政策的终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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