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下之日,诸将勿夺民财,勿抢掠人子女,勿毁房屋,我督诸将,诸将督众军,有犯令者,处以军法”
这是明太祖朱元璋在推翻元朝统治争夺天下时,战前对手下众将颁布的军令。
他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当朱元璋还在郭子兴部下为将时,郭子兴的另一名大将攻下亳州后,强抢了一批年青女子准备带回军营,朱元璋闻讯后立即赶至并释放了她们。众女子及其家人无不放声大哭,跪谢朱元璋,对于“西吴贤王”这个美号,朱元璋是实至名归。
朱元璋身处元朝末年,社会动乱,贪官污吏横行。由于出身社会最低层,朱元璋自小家境贫寒,衣不遮体,食不果腹,皆因元朝的横征暴敛,平民百姓身处水深火热之中。
所以朱元璋深知平民百姓的疾苦,看透了官场的黑暗和腐败。他对贪官深恶痛绝,把贪官视为亡国之源,可以说朱元璋是从小就已励志要反腐倡廉。所以在他做了皇帝后,对贪官污吏进行了前所未有的惩治。
由于出身最基层受尽了压榨,朱元璋深谙作为“防民之具,辅治之术”的极端重要性,在登基之初他就在《大明律令》的基础上制订颁行《大明律》,接着又亲自编定了《明大诰》。朱元璋立法一为治民,二为治吏,尤其是《明大诰》则着重于惩治贪官,现在来看,我们可以视为“反贪刑事特别法”。
“刑乱世用重典”——这是朱元璋极力主张的,他开展雷厉风行的肃贪,刑罚之酷、历时之久、杀人之多,为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代王朝所没有的。
据明史记载,明朝初年的官员,凡贪污够60两银子的,一律处死,即使是对推翻元朝立过大功的人也毫不留情。
常熟县令顾英贪赃枉法,无恶不做,乡民陈寿六忍无可忍,与弟弟、外甥三人绑了顾英,头顶《明大诏》去南京告状,一路关卡路口放行,各个驿站免费提供食宿,到南京查清属实后,顾英被鞭打至死。
朱元璋赏三人每人两件衣服,20两白银,并免去陈家三年的差役赋税。此后在全国各地通往南京的路上,经常可以看到百姓押着贪官进京的现象。
难能可贵的是朱元璋以身作则,他的皇后过生日也只是四菜一汤,我们都听过的相声《珍珠翡翠白玉汤》那是真事。
然而与这些乡绅小吏相比,让朱元璋怒火中烧的是那些随他打下大明江山的文武大臣。
这些人刀枪还没入库,就开始攀比享受了,他们欺男霸女、贪赃枉法甚至草菅人命。朱元璋该怎么办?他的选择是“杀”,不论是公、候、将、相,全部照章办事,决不姑息,宁可错杀也不错放。发现一个惩治一个,而且惩治手段耸人听闻,从凌迟处死到扒皮塞草,从砍手砍脚到火烧水淹等多种酷刑。
凉国公蓝玉欺男霸女、强抢良田,被凌迟处死。永嘉候朱亮祖贪污公款、逼死县令被扒皮塞草。就连安庆公主的驸马欧阳伦,因走私茶叶也被朱元璋处斩了。
朱元璋当政31年,前后发起了6次反贪风暴,而杀掉的贪官污吏数以万计,这其中很多是大明帝国的功臣,这也让他背上了屠杀功臣的骂名。
朱元璋可能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若任由贪官们横行,到时激起民变,兵连祸结,受伤害最大的还是平民百姓,若杀一人而能救万人,可行之。
在这种恐怖气氛中,不论大官小官,个个胆战心惊,不知什么时候就大祸临头。传说当时的京官,每天清早入朝,必与妻子诀别,到晚上平安回家便举家庆贺,庆幸又活过了一天。原来天底下最热爱做官的读书人,此时也视仕途为畏途。有的家里有好学之子,怕被郡县所知,弄去当官,反而叫他们休学种地。有的为了避免被强征出仕,甚至自残肢体。
朱元璋清楚地知道自己杀的人里有许多无辜之人,然而他的原则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他要的是一个纯而又纯的与贪污绝缘的官僚队伍,要的是不惜任何代价实现这样一个在别的皇朝没能实现的人间奇迹,而不是什么公平正义。如果能达到这个目标,多少人冤死,朱元璋都是无所顾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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