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九年公布的一百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名单中,有一位女英雄的名字显得尤其醒目,此人便是中共地下党员江竹筠。说起江竹筠,可能不少人感到很陌生,但要是提到“江姐”,我想没有几个人不知道的,实际上,“江姐”就是江竹筠。
江竹筠是一位中共地下党员,她高中时期秘密入党,此后一边学习,一边秘密从事革命活动,毕业后进入重庆市委机关报《挺进报》工作。
抗战胜利前夕,为了掩人耳目,组织上决定让江竹筠与共产党员彭咏梧假扮夫妻,此后彭咏梧“夫妻”二人一起生活,在重庆市委秘密进行党内工作。一年后,江竹筠和彭咏梧假戏真做,坠入爱河,经组织同意后正式完婚。
解放战争爆发后,彭咏梧担任中共川东临委委员,江竹筠以联络员的身份,负责组织大学生反抗国民政府的统治。一九四八年彭咏梧壮烈牺牲,江竹筠强忍悲痛,主动接手丈夫遗留的工作。
然而,由于叛徒出卖,江竹筠不幸被捕入狱,在狱中她遭受了非人的折磨,特务对她施加了各种严酷的刑罚,江竹筠始终坚贞不屈,在重庆解放前夕,她被国民党特务杀害。
江竹筠一生为了革命事业,然而由于牺牲前说过一句话,她的烈士身份险些被剥夺,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江竹筠在承受重刑时,曾承认自己是候补党员,也许现在大家听来轻松平常,但是在那个年代,地下党员承认自己的身份,是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
因为当时中共地下党组织规定:“但凡地下党员承认党员身份的,一律属于变节行为!”这条规定也成为了地下党员们必须遵守的“铁律”。当然,在实际中,地下党员承认党员身份这一问题可能不会上升到“变节”,但至少是一种违纪行为。
江竹筠只承认是“候补党员”,而不是“正式党员”,显然不管是候补党员,还是正式党员,都已经违反了规定。那么,既然违反了规定,为何江竹筠还是被评为烈士?事实上,有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江竹筠承认候补党员的身份,是经过了渣滓洞全体难友的通过才承认的,江竹筠只是承认了“个人立场”,并没有泄露党的秘密。
二是因为规定是死的,而人是活的,试问在现实生活中,一个柔弱女子在遭受毒刑拷打时,真的能做到昂首挺胸,半点儿也不示弱?
一九四九年,有关部门在填写《烈士登记表》时,在“被捕原因及狱内径过”一栏中,是这样写的:“被捕曾受刑表现英勇未供只字解渝后因丈夫彭的关系受刑极重曾死去三回电刑夹手指老虎凳结果只承认了自己的立场。”
这份登记表上报后,江竹筠的烈士身份才得以确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