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谥法礼制

古代帝王和一些有身份的人死后,要依照他们生前的事迹和品德评定一个称号,以概括他的一生功过是非,这个称号叫做“谥号”,其主要依据是“谥法”。谥法来源于西周,由周公旦和太公望创立。到了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认为谥法是臣议君,子议父,是对死者的不恭敬,下令废黜。到了汉代,又重新恢复,之后历朝历代均沿袭不改,成为封建社会一项非常重要的礼制。

谥号是用一些特定的字来表达,有百余种,常见的如文、武、成、康、昭、穆、宣、平、景、桓、庄、幽、炀、哀等有褒扬、贬斥和哀悯之意。如汉武帝、汉文帝都是褒扬;周厉王、隋炀帝等就是恶谥;汉哀帝、汉殇帝多是少年夭折或受制于权臣的帝王。

谥号一般来说是死后由臣子议定,然后上报王室审核,但也有生前就有谥号的人。如楚共王临终之际,认为自己在位期间有辱社稷,自请定恶谥,“灵”或“厉”,以示罪己,大臣们感其自谦,最后给了一个“共”的谥号。

古代还有追赠谥号的现象,一些开国君主,为了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会给先祖父母等追赠谥号,以表孝子之心,如高祖刘邦追赠其母“昭灵夫人”。再有就是一些文臣武将因为奸佞权臣从中作梗而未获得谥号,数年或数十年后,被人翻案昭雪,也会被追赠美谥。也有一些权臣先期是美谥,等罪爆身后,往往会被改为恶谥,如著名奸臣秦桧,死时谥号为“忠献”,五十多年后才被改为恶谥“繆丑”。

谥法能在中国沿袭数千年,也很受历代王朝统治者重视,也不是没有原因的。首先,谥法是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重要手段,贵族们生前用官位、爵位来标识等级,死后也用谥号来体现尊荣。其次,谥号在一定程度上有惩恶扬善的功能,多行善政,有功与国民,则有美谥,名垂青史;反之则得恶谥,遗臭万年。谥号虽然有浓厚的封建主义色彩,但也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上层统治者们的行为,这一点还是值得肯定的。

发表评论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相关文章

推荐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