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真正推崇的秦末英雄,除了刘邦、项羽之外,只有以下六人

秦末汉初,是中国历史上继春秋战国之后的又一个英雄辈出、风云激荡的时代。这一时期,反秦斗争风起云涌,楚汉之争愈演愈烈,动荡与变革交替,英雄与小人并存。

千古第一史学家司马迁对这一段历史做了许多浓墨重彩的记述,这可以从《史记》中明显显现出来。在秦末诸多英雄人物中,司马迁真正推崇的英雄人物,除了被列入本纪的刘邦、项羽之外,还有被列入世家的这六位:

第一位:陈胜

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的鼻祖,反秦起义的先驱。

陈胜年轻时给人当雇工,当时正值秦朝的残暴统治时期,阶级压迫极深。他不甘心受人奴役,同情和自己命运相同的人。面对阶级压迫,他高声喊出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时代强音。

公元前209年,他与吴广一起发动了著名的大泽乡起义。虽只坚持了半年便以失败告终,但却揭开了反秦起义的序幕,为秦朝的迅速覆灭奠定了重要基础,史称“陈胜虽死,其所置遗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陈胜所创立的张楚政权,也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农民政权。

基于此,司马迁将陈胜列为世家之列,可见对其推崇之至。

第二位:萧何

西汉开国功臣,汉初三杰之首,西汉第一位宰相,也是西汉典章制度的主要创立者。

萧何早年任秦沛县县吏,秦末辅佐刘邦起义。攻克咸阳后,他接收了秦丞相、御史府所藏的律令、图书,掌握了全国的山川险要、郡县户口,对日后制定政策和取得楚汉战争的胜利起了重要作用。楚汉战争时,他留守关中,使关中成为汉军的巩固后方,为刘邦战胜项羽提供了有效的后勤供给。

西汉建立后,萧何主张无为,以黄老之术为治国之道。他又根据《秦律》,制定出《九章律》。公元前196年,萧何协助刘邦消灭韩信、英布等异姓诸侯王,为巩固西汉统治发挥了重要作用。刘邦死后,他辅佐汉惠帝。惠帝二年(公元前193年),萧何因病去世,谥号“文终侯”。

纵观萧何一生,为西汉的建立和巩固做出了极大的贡献。其入世家之列,可谓名副其实。

第三位:曹参

西汉开国功臣,名将,是继萧何之后的汉代第二位相国。

公元前209年,他跟随刘邦在沛县起兵反秦。此后身经百战,屡建战功,共攻下两国和一百二十二个县,俘获诸侯王二人,诸侯国丞相三人,将军六人,郡守、司马、军候、御史各一人。

刘邦称帝后,对有功之臣,论功行赏,曹参功居第二,赐爵平阳侯。公元前193年,萧何临终前,向吕后和汉惠帝推荐曹参继任为相。曹参为相后,一切皆遵萧何之法而无所变更,史称“萧规曹随”。

事实上,曹参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下马定乾坤,是为一代文武全才。司马迁对其有很高评价:“曹相国参攻城野战之功所以能多若此者,以与淮阴侯俱。及信已灭,而列侯成功,唯独参擅其名。参为汉相国,清静极言合道。然百姓离秦之酷後,参与休息无为,故天下俱称其美矣。”

第四位:张良

西汉开国功臣,中国历史上的顶级谋士,汉初三杰之一。

张良是贵族出身,其祖父、父亲等先辈在韩国任过五代韩王之相。楚汉之争中,他曾劝刘邦在鸿门宴上卑辞言和,保存实力,并疏通项羽叔父项伯,使刘邦得以脱身。

此后,他又以出色的智谋,协助汉高祖刘邦在楚汉战争中最终夺得天下,帮助吕后扶持刘盈登上太子之位,被封为留侯。张良为人不留恋权位,晚年不问朝政,跟随赤松子云游。

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赞其为:“运筹帷幄之中,制胜于无形,子房计谋其事,无知名,无勇功,图难于易,为大于细。”

第五位:陈平

西汉开国功臣,平定吕氏之乱的重要功臣。

陈平原为项羽帐下一位小吏,因不受重用,转投刘邦。他所提出的“六出奇计”,为刘邦夺取天下起了重要作用。具体为:1.离间项羽、范增,楚势由此颓衰。2.乔装诱敌,使刘邦从荥阳安全撤退。3.封韩信王郊,使韩信耿心效命刘邦。4.联齐灭楚,刘邦于是战胜项羽。5.计擒韩信,使刘邦翦灭异姓王而固其刘家天下。6.解白登之围,使刘邦脱离匈奴险境。

尽管陈平的人品有待考究,但其才能无疑是极为杰出的。特别是在日后平定诸吕、安定刘氏天下中,他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对其评价为“六奇既用,诸侯宾从于汉;吕氏之事,平为本谋,终安宗庙,定社稷。”

第六位:周勃

西汉开国功臣、名将,平定诸吕之乱、安定汉室江山第一人。

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年),他随刘邦起兵反秦,以军功拜为将军,赐爵威武侯。在汉中进取关中历次战役中,击赵贲,败章平,围章邯,屡建战功。

楚汉成皋之战中,周勃先留镇关(今陕西商洛)重地,后率军投入成皋主要战场作战,与项羽正面对峙。先后攻取曲逆(今河北顺平县东南)等地,占领泗水、东海两郡,凡得二十二县。

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周勃因功受封绛侯。继因讨平韩信叛乱有功,升为太尉。吕后病死后,他果断平定了诸吕之乱,迎立刘恒为帝,从而使刘姓江山免于了易手之危。

作为安汉第一人的周勃,被列入世家,可谓实至名归。

以上六位历史人物,各个都拥有着极大的历史功绩。司马迁将此六人归入世家之列,可谓颇具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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