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银行重用华人买办,刚开始的用意不过是华人钱庄手续繁复而古怪,比如其开出的庄票花押每份都不相同,不是行业中浸淫已久的“老法师”,根本难辨真伪。但后来,尤其是席正甫上位前后,汇丰银行决定对清政府进行政治借款以后,才发现,某些“潜规则”,还真需要华人来细致处理。
?我们举个实例。1877年,左宗棠向汇丰征求“第四次西征借款”,总额500两白银。具体经办人,银行方面是买办席正甫,官府方面是道员胡雪岩。
对于汇丰银行来说,这笔生意原本非常简单:其索取利息是10?然后以8?利息报价在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银行也就是赚这个年息二厘的差价。没想到胡雪岩还要经两道手续。一道是正规手续,由胡经办借款,因其阜康钱庄有担保责任,所以上报朝廷的利息是12?第二道是周转手续,由德资洋行提供现银,但要支付其“过桥费”——这其实也是胡雪岩索取好处的名目之一。
?这样一来,借款利息就翻倍了。据统计,1867—1879这十多年时间内,由胡雪岩经手的对外借款大约有1200万两白银,左宗棠为此要支付600万两的利息。而这其中的一半也就是300万两,作为借款“手续费”进了胡的口袋。当时最顶尖的华人金融家12年佣金收入也不过是100万两,及得上胡雪岩的一半不到,这既证明了胡的能干,也证明了他的贪婪。
汇丰银行的英国大班对于这种腐败勾兑,既很不屑,又不擅长。因此,只能借助其华人买办席正甫长袖善舞,才能居中折冲樽俎,处理妥当。这些交易中,汇丰银行得了利润,左宗棠得了粮饷,胡雪岩得了“手续费”。至于吃亏的到底是谁,已经没人去关心了。不过,后来列强有鉴于此,也不再支持由银行直接同地方实力派发生关系以从事政治借款,就是生怕其中的腐败和挥霍,以及军头们拥兵自重造成内战。
?所以,到清末,由列强驻华公使监管,汇丰银行等只能参加进“四国(或五国/六国)银行团”,才能向清政府及后来的北洋政府进行铁路借款和善后借款。美国的花旗银行成立得晚,要在1902年为主理庚子赔款事才进入中国,因此,30年前那种密室中两三人就能敲定几百一千万两白银借款并从中收取“手续费”的“盛况”,花旗银行是遇不到了,他们只能中规中矩跟在列强银行团后面,真诚而踏实地以资金来支持中国的近代化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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