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中期,随着美国西部淘金热,大批的华人赴美,此后的近百年里伴随着赴美华人的是挥之不去的吸食鸦片恶习。
鸦片,作为一种药品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便有记载。这种来自于海外的毒品,在清朝乾隆年间便已经开始出现了大量的吸食人群。
到了1858年,英法美三国与清政府签订了《通商章程善后条约》后,鸦片更是以药品的名义被合法进口。
作为赴美华工的主要出发点的珠三角地区,因为地理原因,也很快成为了鸦片毒害的重灾区。
在当时吸食鸦片更多的如同现在抽烟一样,被视为一种社交手段,上到达官贵人,下到贩夫走卒都把吸食鸦片当作了一种流行。
在当时鸦片不仅在城市里的店铺里能够买到,就是在乡下也随处可以在烟室买到。
华人来到美国西部后,由于华人受到了歧视和迫害,华人被迫居聚居在唐人街自保,过着自己的传统生活。
因为客居海外,语言和生活方式不同,难以融入美国社会,缺乏娱乐消遣。很快吸食鸦片便在华人圈中流行起来,成为了一种普遍的休闲方式,尤其是那些独自漂泊在外的单身汉。
关于美国华人吸食鸦片的情景,著名作家马克.吐温曾这样写道:“夜晚十点是中国人最惬意的一刻。在每一个邋里邋遢,像个黑洞一样的小破屋里,燃香的味道淡淡飘出。为了省一些蜡烛, 屋里幽暗一片,但是仍可见二、三个面色蜡黄,拖着长辫子的无赖,蜷曲在矮床上,一动也不动的抽着鸦片。
极度的满足, 使他们两眼无神的微张着。也许是刚刚抽过一口, 就把烟筒递给旁边同伴的烟鬼, 才会出现这种表情吧。因为抽鸦片的过程并不舒服, 需要不时留神……华人喜欢抽鸦片,因为那让他觉得通体舒畅;他会吸个大约二十口,接着翻身睡去,只有天知道那是什么感觉, 因为光是看着这个汗涔涔的家伙,我们实在无法想象。”
在当时很多华人看来,吸食鸦片是可以治病,而且那种舒服与快感,是对他们在异国他乡最好的抚慰,所以当时的华人并不觉得这是一种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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