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因丈夫丑陋谋杀亲夫,竟然没有判死刑,究竟怎么回事?
在当今社会,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就算有一些人不遵守纲常道德,我们至高无上的法律可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且法律这个东西在我们古代就早已经出现。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我们的生活都受到法律的制约,要是没有法律,想必这个社会早就乱了套了。现在我们的国家是依法治国,面对我们公正法律的裁决,人民都是服从的,但在古代可能就有点矛盾了,因古代法律还不是太完善,而且对法律的统一标准达不到,就导致很多漏网之鱼。在宋朝就有一位谋杀亲夫大逆不道的女子,竟然没有被杀头,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聊聊这里面的缘由!
在宋神宗时期,邓州有一位叫阿云的妙龄少女,因父亲去世的早,与母亲相依为命很多年,母亲辛辛苦苦的将阿云拉扯大。这些年,阿云与母亲生活是相当的贫苦,母女两人相依为命,母亲后来因身染疾病驾鹤西去,留下阿云一个人孤苦伶仃。而且阿云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唯一生存的门路就是找一个如意郎君,让自己丈夫照顾自己。但在宋朝特别注重出生,一般的家庭也是不会要这样的无父无母的女子,所以阿云一直都没人愿意娶!
恰好在邓州城有一位长相奇丑无比的男子,此人名叫韦阿大,因长相丑陋,没有女孩子愿意嫁给他,时间一长韦阿大和家里人也是着急,这么大了没有妻子也算挺丢人的。正好阿云也是没有人愿意娶,托人介绍,两人相识,韦阿大感觉阿云挺好的,非常想娶她,毕竟韦阿大长相丑陋,阿云也是不太乐意,但阿云面对此人也是无可奈何,如果不嫁给韦阿大自己很可能就只有饿死,或者上街做乞丐,为了生存,阿云决定嫁给此人,阿云嫁给韦阿大的时候母亲的丧期还没有过,阿云为了能有一口饭吃,就没有和韦阿大举行婚礼,就这样两人私自成亲了!
两人成亲以后小日子过得还算不错,但因韦阿大长相丑陋,阿云也是开始嫌弃自己丈夫,大家知道,如果看一个人不顺眼,那这个人做什么事你都会很烦,怎么看自己的丈夫都感觉不顺眼,每天与韦阿大生活在一起度日如年,每天都在受着煎熬!终于有一日,阿云再也受不了这每日的煎熬,此时的阿云动了杀心。阿云在晚上丈夫熟睡的时候,准备杀死韦阿大,但一个女人毕竟斗不过一个男人,阿云的刺杀没有能成功,韦阿大非常的恼怒,于是将她押送到了官府!这样的剧情是不是大家非常熟悉,感觉有点在看水浒传的感觉,其实当时水浒传中有一个章节就是来自于宋朝历史中的这个故事,后来水浒传的作者将这个故事写进了水浒传,但是作者肯定不会照搬,将里面的丑男写成了大郎,也是着实的让人印象深刻!
谋杀亲夫这可是大逆不道的事,想必大家都应该清楚,在我国封建历史中,女人是没有地位的,女人如果大门不出,终日在家里做针线活,这才是女子中的典范。如果一个女子有什么建树,想必大家都会在背后指指点点的,但现在社会是大不相同,现在社会的女子都是比较强势的,很多家庭都是女子当家做主,但这样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但是如果全部都由女子说了算,那就完了。就上面小编讲的这件事,就算放到现在社会,谋杀亲夫这样的罪也不会被判的轻的,只要有杀人动机,却没有杀人成功的,从某一方面来说是和真的杀人没有什么区别,但这个女子却没有拿他的命来为法律捍卫尊严,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当时我们的王安石正在全国开始他的改革,王安石变法的主张是依法治理,任何事都要将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办案,这一办法虽然听上去固好,但有些儒家学派的官员并不赞成,这些儒家学派的官员传统观念非常的重,他们比较主张人治,用纲常道德来治理国家大小事务;且在宋朝谋杀亲夫是死罪,一般都就地正法,但此事两派观点不同,对审判结果也是不一样,因此两派开始了非常激烈的讨论!
以王安石为首的法制派认为,两人因为没有举行婚礼仪式,宋朝的法律不承认两人成亲,算不上谋杀亲夫,最多为杀人未遂;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人治派认为阿云身为妻子嫌弃丈夫,而且想要谋杀亲夫,大逆不道,应即可斩头!两派对此案的判审结果一直都在争论,王安石在这里就什么事都要按照明文规定去做,是怎么样就应该怎么样的去处理,但是另一派是按照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纲常道德来判断的,王安石的判定方法看上去没有那么有人情味,而司马光感觉这是大逆不道,违反我们正常人的三观,就应该杀,杀与不杀成为可两派的矛盾点。但在当时,宋神宗因为非常支持王安石变法,所以此事还是按照了王安石的法治派审判,最终这位阿云的女子侥幸逃脱了死罪,只是挨了几十板子,然后发配到边疆去服劳役!
就这样,一位谋杀亲夫的女子侥幸逃脱了,想必大家对此事肯定有不同的看法,此事如果换到现在想必阿云也是不会被判死刑的,各位小伙伴你们支持法治还是人治,欢迎各位在下方评论留言,今天小编就与大家聊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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