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就是超前于现实,急促冒进,不羁不束,自妄放肆。凡具有“狂”气质的人,一定有其独立的思想和人格,植根于仁德和智慧,在法度框架内任意散漫恣纵。
魏晋书法之狂者
秦汉时期,法制严苛,体制专政,狂放的思想和人格没有得以充足释放。此时之书法,由甲骨文、金文转换为秦篆汉隶,虽然实现了文字学家们称之为的“隶变” ,但此时的传承与变革,皆以书写便捷为原则,文字或书法整体上呈现方正、工整、质朴、中规中矩的风貌,其艺术审美功能远不如后期的魏晋。
从当时王羲之、王献之、卫瓘、王珣、成公绥、索靖、谢安、钟繇、卫恒、卫铄、陆机、王徽之等书法家作品中可见的狂放仪态,大致表现在三个层面:一是“贵狂” 。这其中部分书法家,经世从戎,位高权重,他们大多因为狂放,受到强权打击排挤后,又转而树起佛道特别是道教崇尚自然的旗帜,无约无束,给自身以走向自由的遐想。二是“佯狂” ,这其中部分书法家喜欢游逐竹林,借酒酣畅,类似于“竹林七贤”的文采和异行渗透着他们的生活方式,他们个个都“狂”得可以但又都表现出清醒之思和俊逸之美。三是“理狂” ,这其中占有一半以上,书法家们受文化的熏陶,对世下荒诞之狂有所节制,与贵族子弟之狂乱有所区别;书法家大多仍然表现出理性的一面,既狂又约,由此便形成了源于庄老之学的“玄谈之风” 。
大唐书法之狂草
如果魏晋书法家之狂放有与生俱来的特点,那么唐朝之狂放则是全社会共享同铸的结果。唐朝艺术之所以凌超时空,后无来者,同样得益于此时社会之雍容、文化之开放、思想之自由与个体的放任。
狂草的形成,一定程度上验证同时也助推了中晚唐艺术唯我独尊、怀疑一切、求奇求变的风气。中晚唐时诗歌、音乐、舞蹈等各类艺术都主张“不疑不悟,大疑大悟” ,大胆怀疑的精神渗入到艺术等各类创作中,于是,为了强调自我的无上权利,艺术家们倡导求“奇”求“变” 。
狂草为唐朝艺术“意境”学说作出了积极贡献。中晚唐狂草书法,或起伏—新如李邕,或风骨丰丽如李隆基,或颠扫莫测如张旭,或狂醉圆转如怀素,他们都没有丝毫做作,都凭自己的天性不事雕饰地去写就。他们的书法作品体现出了清新直率的“意境”之美。这种“意境之美”一方面固然以高度成熟的艺术技巧为基础,但更多的却是属于才气纵横与艺术素养的深厚。
宋明书法之狂论
由于魏晋和唐朝之狂放作铺垫,至宋明时期,凡书法家之狂放反不以为异,或成为常态。与书法繁荣兴盛相联系,宋明书法理论异常丰富,出现了不少理论专著。突出的专著有朱长文的《续书断》 、姜夔的《续书谱》 、未署撰人的《宣和书谱》 、陈思的《书小史》 、汤临初的《书指》 、董其昌的《书禅室随笔》 、冯班的《钝吟书要》 、杨慎的《墨池琐录》 、丰坊的《书诀》 、项穆的《书法雅言》等。这些书论大多集中在重视书法表现的审美情趣或情意,表现“狂论”一面的是,书论中过分强调“尚意” ,对“法度”往往持批评乃至否定的态度,在书写上提倡只要率真可爱,即使不甚工稳,或缺乏笔力,也给予肯定。
在狂论中开风气之先的,是出现了大量讥讽的声浪,成为宋明书论中奇特现象。米芾不但行为放纵,而且言论也极为狂放,其书论《海岳名言》言辞偏激,大放狂言,评说柳公权是丑怪恶札之祖;说颜真卿真书入俗品;说欧、虞、颜、柳安排费工,岂能垂世;说徐浩肥俗,“晚年恶札,全无妍媚”等等。同样,明代项穆的《书法雅言》也是狂论迭出,他讥讽苏东坡与米芾:“苏、米激厉矜夸,罕悟其失,斯风一倡,靡不可追,攻乎异端,害则滋甚。 ”“李,苏、黄,米,邪正相半。总而言之,傍流品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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