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一夫一妻制是我们所认同的生活方式。科技不断发展,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也发生了很大变化。。渐渐地开始追求男女平等。而在古代人们的封建思想中并不注重女性,认为女性只不过是男性的附属品,是用来彰显自己地位的工具,于是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家就会娶很多的老婆,有正房,有妾室,皇帝的女人就更多了。而那些没有权势的穷人,甚至连媳妇儿都讨不上。
但是越穷的人越看中要延续自己的香火。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事——典妻。相信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典妻,实际上典妻制度属于买卖婚姻的其中一种,与娼妓制度类似,都属于正式婚姻制度的一个补充。早在汉代便有记载。因为当时的战争非常的频繁,男子战死沙场之后只剩下孤儿寡母,是无法自给自足的。《汉书》:“嫁妻卖子,法不能禁,义不能止。”将妻子作为商品买卖交易,竟然是一种合理合法的现象,可见女人在古代根本没有什么人权。
简单来说,典妻就是那些穷苦的人们娶不上媳妇,但是为了延续自己的子嗣,于是会向一些富人的家中租用他们的小妾,并且租用时间也不限,只需付一些租金即可。刚开始只在江浙一带有这种制度,后来到了清朝以后才变得流行起来。
接受现代教育的我们很难去想象这是一种怎么样的制度,把自己的妻子当成商品随意买卖,把女性当成只用来生孩子的工具。可以说这绝对是婚姻制度的毒瘤,清代的典妻与父权制、父权制是相辅相成的,也是封建社会父权、父权至尊至上的伦理秩序的真实反映。
作为女性,在那个封建制度的古代社会所处的境况是真的很艰苦,随时面临被自己丈夫买卖的担忧之中,长时间处于丧失话语权的过程中,所生的孩子也面临和自己母亲分离的痛苦中,可以说这一切都是那样的残忍与不公平。
古代人娶不起媳妇要用这种典妻的方式去延续香火,放在现在看来是我们所不能接受的,不仅是女性接受不了,就算的男性也接受不了自己的妻子给别人生孩子吧。这一切在道德上法律上人权上都是不能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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