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游的第一任妻子名叫唐婉,她是陆游的舅舅唐仲骏的女儿,也是陆游的妈妈唐氏的侄女。陆游娶唐婉,正是表哥娶表妹的例证。假如不考虑优生学,表亲结婚对女方来讲还是有好处的:姑表亲结婚,婆婆是自己的姑妈;姨表亲结婚,婆婆是自己的姨妈。姑妈疼侄女,姨妈疼外甥女,乃是人之天性,婆媳之间有亲情,容易相处,儿媳不会受到婆婆虐待。
可惜陆游和唐婉的婚姻是个特例,因为陆游他妈有点变态,竟然十分讨厌自己的儿媳兼侄女,硬逼着陆游和唐婉离了婚。陆游很爱唐婉,可是母命难违啊,只能照办。后来唐婉改嫁,陆游再娶,两人在城郊花园中偶然相会,那真叫一个伤心欲绝。
陆游他妈那么为什么要让陆游和唐婉离婚呢?有三种解释:
第一,老太太看不惯儿子和儿媳卿卿我我,吃醋了;
第二,她希望陆游建功立业,不想让他沉迷于儿女私情;
第三,唐婉不会生育。
最后一个解释才是最可能符合史实的解释。唐婉与陆游一起生活时,没有生下一男半女。后来她改嫁给宋太宗的第六代孙、陆游的远门表兄弟赵士程,仍然没有生下一男半女。赵士程有一个儿子,名叫赵不柠,但是这个儿子并非唐婉所生,而是赵士程的小妾所生。再看陆游,他与唐婉离异后,续娶了一个姓王的姑娘,此后又接连纳了几个小妾。这些妻妾总共为陆游生下七个儿子,以及至少一个女儿。由此可见,陆游是有生育功能的,唐婉没有。
《孟子》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古代的中国人,特别是老年人,将生养子嗣看得比天还大。《仪礼》则更进一步,将“无子”作为男人休妻的七条合法理由的第一条。唐婉嫁入陆家,不能帮陆家生养后代,分明犯了七出之条,陆游与她离异,在那个时代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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